“只要把您名下的房产办理‘抵押’,公司就会支付您上百万元的利息,之后您可以去公司的养老院养老。合同期满后,房本会返还,合同期内不影响继续居住。”李先生想要以房养老,某公司“工作人员”得知后,向他推荐了一个养老项目。听完介绍后,李先生与公司签订了养老合同。没想到这是一场骗局,李先生签订的不是养老合同而是房屋买卖合同。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使老年人学习到了相关的网络诈骗知识,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鉴别能力。下一步翼城县人民检察院将通过进社区、养老院、老年活动中心等方式持续开展宣传活动,推动在全社会范围内营造“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氛围,守护好每一分养老钱。
供稿/李凌云
编审/杨仲
编辑/崔莹
【来源:翼城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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