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依法判决一起养老诈骗案,
被告人徐勇俊假借
为老年人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之名
诈骗188.7万余元,
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处罚金20万元,
责令其退赔所有诈骗所得金额。
法院经审理认为,徐勇俊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日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刑庭法官吴瑞青指出,随着我国社保待遇越来越好,群众的参保意识也在不断加强。由于老年人群体防范意识相对薄弱,是诈骗案件的高发群体。
在此提醒各位老年人朋友,在办理社保养老业务时要先了解相关政策,通过正规途径办理,切勿轻信他人代办“养老保险”,以免掉入诈骗陷阱,最终得不偿失。
此外,对于其他所谓能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开展“养老帮扶”等要提高警惕,不要轻信他人,涉及金钱交易的多和子女商量,若遇到疑似诈骗活动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来源:珠海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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