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上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召开全系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推进视频会,会议指出,住建系统要聚焦“整治商品住房销售中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隐患,以及违规在城市街面张贴养老产品宣传广告的行为”两项整治任务。
近年来,养老骗局频现,也侧面反映出人们日益迫切的养老需求。据中国民政部数据显示,十四五期间中国老年人口将突破3亿,进入中度老龄化,而如何养老成了亟待解决的大问题。住建部严打房地产养老诈骗,从房地产的角度推进了打击养老诈骗的工作。
房地产养老诈骗套路,包括商品住房销售中以“老年社区”“老年公寓”“养老基地”“养老山庄”等“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诱骗老年人购买等,也包括打着“以房养老”等旗号,诱骗老年人抵押自己房屋,再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老年人房屋的手段。
关于“以房养老”,正规的以房养老是指,老年人把住房抵押和终身的养老年金保险相结合的创新型商业养老保险。简单来说,老人把房子抵押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按约定给老人付养老金直至身故,老人身故后,保险公司对房屋进行清算。
北京金融法院法官厉莉认为,这为名下有房产、手中无现金的老年人提供了一种养老思路,帮助老年人获得“养老钱”。
目前,仅有幸福人寿、人保寿险两家公司开展了“以房养老”业务,推出的产品分别为“房来宝”和“安居乐”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
北京西城法院金融街法庭副庭长舒锐指出,这是一种保险产品,而不是投资、理财产品。但“以房养老保险”被口口相传为“以房养老”,从而使人们产生曲解。
在舒锐看来,一些不法分子对“以房养老”进行各种曲解、演绎,有的甚至打着国家政策的旗号,拉大旗作虎皮,以权威机构名义蒙骗老人。但实际上,他们所谓的“以房养老”和国家鼓励的“以房养老”,根本就不是一回事。
不法分子宣称以房养老是政府大力推广的产业,并有高收益回报,诱骗老年人办理房产抵押贷款,再把借来的钱拿去买骗子推荐的理财产品,老人的分辨能力弱,听信了有高额分红利息以后还能养老的说辞。但一旦等老人将房产抵押贷款获取的资金打给所谓的公司后,公司人员就失联卷款跑路,最后老人的房子没了,还背上了贷款,属实缺德。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王雷提示,老年人在涉及到相关项目时,应当注意,在“以房养老”相关合同书上签名、按指印时要慎重,应寻求专业人士帮助辨析合同内容,透过合同迷雾识别抵制套路贷;套路贷下的借款合同通常会约定远高于商业银行贷款的利息;对于低风险甚至无风险、高收益的养老投资项目,要提高警惕,理解其商业逻辑。
针对“以房养老”的骗局,银保监会消保局在2021年6月就曾发布风险提示。风险提示称,这种保险目前在我国还处于试点阶段且比较小众,其准入门槛高、法律关系复杂、风险因素多,对机构业务开展和销售管理都非常严格。不法分子所宣称的“以房养老”与国家试行的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完全无关,只是其假借国家政策、为非法集资活动造势宣传的手段而已,其实根本不具备相应的资质、能力,往往是“以新还旧”的骗局。
此次住建部会议还强调,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工作紧迫感,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作为分内职责任务,义不容辞、责无旁贷,扎扎实实开展好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的专项行动,出实招硬招解决好老百姓的烦心事、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
对于住建部严打房地产养老诈骗的政策,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当前在养老地产和养老产品宣传两个领域会有系统的管控,其客观上对于此类领域会形成规范的整治影响。此次住建部的整治工作,非常有必要,对于规范养老地产的项目营销、促进老年家庭理性看待房地产投资行为等都有积极的作用,有助于净化相关市场的营销风气,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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