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就是被花言巧语给骗了,我投资98000元,只收回来2000元,公司就跑了!”近日,张大爷回忆起2018年5月跟随李某到上海旅游考察度假村项目的经历,仍然后悔不已,“公司接待我们去上海考察度假村,有专人介绍旅游项目、带我们游玩,说这些年旅游项目投资非常赚钱,承诺给我们高额利息……”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27日透露,2019年以来,该法院受理养老诈骗案件23件,年均涉案金额不断增加。

据福州法院介绍,2018年至2019年期间,李某等人精心布置了一个骗局,以高额利息为诱饵,老年人成为主要“诱捕”对象。

2018年4月,被告人李某伙同他人在福州市鼓楼区成立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并担任公司法人代表及董事长,经手公司日常管理和业务推广。同年5月至10月期间,该公司虚构投资上海崇明岛北洋度假村、荣美田园度假村项目,以老年人为主要目标,通过发传单、打电话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宣传,允诺年利息24%,骗取林某某等47名集资参与人人民币400万余元。

福州鼓楼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人民币400余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依法判决被告人李某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九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责令被告人李某退赔各集资参与人的损失。

非法集资是国家明令禁止和严厉打击的非法金融活动,侵犯国家正常金融秩序。按照国家规定,参与非法集资造成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为严厉打击防范养老诈骗,法院坚持用足用好财产刑,加大罚金、没收财产等财产刑适用力度,最高判处罚金30万元人民币,全力追赃挽损,从经济上严厉制裁犯罪分子。

疫情期间,福州鼓楼法院志愿者利用社区服务的时机,对老年人开展点对点普法宣传,结合案例分析常见诈骗手段,提高老年人风险防范意识,助力老年人守护好钱袋子。

免责声明:我们注重分享,文章、图片来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如有异议,请告知小编,我们会及时删除。

依据《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第12条,《信息网络传播权力保护条例》第14条/23条,即“避风港原则”,本文中部分图片及文字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行为请及时联系客服删除,本网不对内容传播行为承担行政法律责任。不承担与著作权或相关权有关的信息审查义务。

本文地址:福建:整治养老诈骗,福州助老年人守好“钱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