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被告人沈某系葫芦岛市连山区一老年公寓的承包经营者,在其经营期间,被告人沈某通过篡改公寓内老年养员身份信息的方式,骗取国家运营补贴。经司法审计,被告人沈某共篡改养员信息140人次,不符合文件规定申领的运营补贴金额共计11万余元。

判决结果

连山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公寓内老年养员信息,骗取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沈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并足额缴纳罚金,赃款已全部退还,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115 000.00元。宣判后,被告人沈某服从判决,没有上诉。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

自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连山法院高度重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省、市、区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重要部署,采取有效措施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

结合人民法院审判职能和本院工作实际,制定了《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紧紧抓住打击、整治、教育、制度四个方面,确定打击范围,做到“稳、准、狠”,把打击锋芒对准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的非法集资、诈骗犯罪,加快办案节奏、尽快立案、尽快开庭审理、及时作出判决,把追赃挽损作为专项行动的重中之重。

对挂牌督办的重大案件以及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采取领导包案、院庭长承办、组建专班等方式加大办案攻坚力度,确保办案质量,打出成效、打出声威,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专项行动的成效。同时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结合养老诈骗犯罪审判,通过公开审判、以案释法、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良好社会态势。

供稿:连山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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