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广东多地法院公开宣判
一批养老诈骗案件
依法严惩养老诈骗犯罪
全力追赃挽损
守护好人民群众的“养老钱”
“养生公司”诈骗老人192万元
四名被告人获刑
开办“养生公司”,以发小礼物、开养生课、返现金红包等手段骗取老年人信任,进而虚构高回报理财产品骗取百余名老年人钱财192万元。5月30日,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集资诈骗案,主犯甘某获刑九年,并处罚金50万元,其余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法院判令4名被告人退赔所有诈骗所得。
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7月,甘某等4人在南海区大沥镇设立“美生之家”公司,并通过制定“顾客邀约话术”、精心设计布置办公室和讲课场所包装成一家 “养生公司”。公司成立后,在周边市场、公园等场所派发宣传单,以免费派小礼品等方式吸引老年人注意,以“养生保健”“慈善关爱”的旗号打消老年人顾虑,让老年人到公司听“养生课”。课中,又以送保健品、赠旅游、充值返利、拉客有奖等为诱惑,发展了一批老年人成为会员。其后,利用有些老年人不熟悉上网,该公司开发了所谓的在线理财平台,以“高回报”“无风险”对外兜售理财产品,承诺老年人在购买理财产品后,可随时在线查询理财情况。为骗取老年人信任,公司还经常开展发放理财现金分红、免费赠送保健品和组织免费旅游等活动。先后有127名老年人被骗192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甘某等4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养老产品”向老年人实施集资诈骗行为,数额特别巨大,已构成集资诈骗罪,依法予以从重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近年来,不少不法分子打着看病诊治、保健养生的旗号对老年人的养老钱实施诈骗,通过赠送免费讲座、免费礼品、免费旅游等形式骗取老年人的信任,层层设套,一步步诱导老年人落入其精心布下的投资陷阱。该案中,犯罪分子针对老年人群体蓄意谋划了“四部曲”,通过设立“连环圈套”让老年人放松警惕陷入骗局。
第一步:免费发放小礼品。该公司到周边市场、公园等场所派发宣传单,通过免费派鸡蛋、洗衣液、大米等小礼品吸引老年人注意,进而邀请老年人到场听“养生课”。第二步:听养生课加入会员。该公司专程派出“专家”开养生课堂,并承诺购买500元保健品即可免费继续“听课”,并根据来听课次数分批获得600元现金返现。由于公司承诺得到兑现,吸引了大量老年人前来“听课”,由此发展了一批老年人会员。第三步:承诺全额返还并赢取额外奖励。该公司宣称只要充值1314元升级为宣传员,就可以在三年内每周领取30元的红包,还赠送保健品和旅游服务,如“拉客”成功则额外奖励1000元。部分会员收到了红包,还参加了公司组织的旅游,对该公司的“承诺”深信不疑。第四步:推出无风险、高投资理财产品。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约定:凡购买几千至几十万元不等的理财产品,公司会按照投资年限支付年利率12%-15%的利息。为得到老年人信任,该公司还专门上线了一款“美生APP”,投资人收益在线上可随时查询,确保保本无风险,还可经常享受公司免费保健品和旅游服务。对此,法官提醒广大老年朋友,要切实提高自身防骗意识,切莫轻信打着所谓“慈善”旗号的各种虚假关爱活动,在购买养老理财产品时多征求专业人士意见,发现问题时要及时报警并收集好相关证据。
以“养老之名”诈骗老人逾百万元
三人获刑
以赠送小礼品为“诱饵”,利用高利息回报骗取老年人积蓄。5月30日,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涉养老集资诈骗案二审公开宣判,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吴某、李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和三年,并处罚金五万元,并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
法院审理查明,刘某等三人共同开办了一家“养老生活馆”,打着“老人家幸福的晚年,用我们的爱心托起”“把父母交给我们,您放心上班去”的虚假宣传口号,以街边派发宣传单、免费送鸡蛋、大米和免费旅游等吸引老年人进店;通过外出旅游集中上课、店内抽奖等形式,谎称“公司实力雄厚、对外有大额投资可获得丰厚回报”,以此骗取老年人信任,投资办理季度会员、年度会员,并承诺到期全额返回本息并享受高息回报。该公司还以“先交钱先竞得”的“抢福利”、介绍新会员可获得奖励等形式骗取更多的老年人投资,先后诈骗23名老年人103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刘某等三人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集资诈骗罪,三人的犯罪行为严重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社会危害性大,影响恶劣,后果严重,应予以严惩,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以“养生为名”把恶手伸进老年人的“钱袋子”,是近年来犯罪分子常用的诈骗手法。本案中,犯罪分子用“免费礼品”吸引老年人踏入“养生之门”、用“返本付息”套路吸引老年人走上“致富之路”、用“连环福利”圈套蒙骗更多老年人“入局上套”,让老年人防不胜防、上当受骗。法官提醒,诈骗分子往往利用了老年人对养生较为关注的特点,打着“关爱老人”的旗号,以投资理财获取高额回报、富享晚年等为名重重设置陷阱。老年朋友要做到不轻信、不盲从,才能做到“不因小利而受大害”。
以“理财之名”诈骗老人197万元
被告人获刑十三年
近日,肇庆德庆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养老诈骗案件,被告人李某兴谎称银行工作人员先后对19名老年人实施诈骗,合计骗取人民币约197万元。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兴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责令其退赔所有诈骗金额。
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4月,被告人李某兴在德庆某银行辞职后,仍以该银行工作人员的身份进行诈骗。2016-2021年期间,被告人李某兴通过打印假债券凭证,伪造假银行印章及私人印章等方式,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向被害人推销银行债券和短期理财产品,并承诺存款一万元以上可赠送花生油等礼品,利息定期返还,产品到期后退还本金。
被告人李某兴将诈骗所得的钱用来支付被害人的利息,被害人在多次收到利息后,对李某兴深信不疑。直到产品到期,李某兴无法再偿还被害人本金,数名被害人手持债券到该银行咨询,银行员工告知他们银行并没有发行及向群众出售任何债券,被害人方知被骗。经查明,被告人李某兴共骗取19名被害人约197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兴无视国家法律,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德庆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兴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责令其退赔所有诈骗金额。
法官提醒
本案中被害人均为老年人,平均年龄超60岁,最大年龄超80岁。李某兴正是利用老年人群体防范意识相对薄弱,辨别能力低等特点实施诈骗,将部分老人毕生积蓄骗走。给老年人及其家属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及精神打击,严重影响社会安定和谐。在此提醒广大老年人朋友,要提高防范意识,涉及金钱交易要多与子女商量,选择正规金融机构购买,同时警惕高额利息、稳赚不赔的理财产品,若遇到疑似诈骗活动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编辑:林涛 责任编辑: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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