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
面对巨大的养老需求
涌现一批不法分子
他们打着
“服务老人” “关爱老人”的旗号
招摇撞骗
一部分老年人
被骗子的热情体贴所打动
沉浸于“以房养老”“投资养老”等
“甜言蜜语”中
为提升老年人的防骗识骗意识
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特此向广大市民朋友们
特别是老年朋友们
作出以下温馨提示
社保类
1.谎称代办社保的骗局
不法分子谎称能以特殊条件帮助办理社保,在收到受害人巨额钱款后携款跑路。
2.发放社保补贴或办理“优惠”参保缴费的骗局
不法分子冒充社保工作人员,电话联系受害人以要发放社保补贴或者办理社保“优惠”转档需要提供身份证号、社保卡号及密码等个人信息或者缴纳一定的手续费的方式实施诈骗。
3.谎称社保卡出现异常的骗局
诈称受害人社保卡故障或者在异地被刷卡,声称社保局已锁卡,要求受害者提供身份证号、社保卡号及密码等信息;或者声称为防再次被盗需办理转款手续诱使受害人将钱转到指定账户。
4.谎称个人信息被盗用办理了异地社保,社保卡涉嫌犯罪的骗局
此类诈骗往往与冒充公检法相结合。不法分子冒充社保工作人员称受害人社保卡牵涉违法犯罪案件,需要受害人配合异地公安机关调查,之后声称帮转接公安机关或者让受害人拨打指定的“异地公安机关电话”,通过电话诱使受害人配合调查,将钱款转到所谓的“安全账户”。
投资养老类
1.“投资养老”骗局
骗子会先在公园、超市、小区等老人聚集的场所给老人灌输投资的概念,接着通过组织旅游、参观、讲座、赠送礼品等手段博取老人的信任,然后告诉老人他们有个“养老服务”的项目,“投资一定金额后,不仅可以享受利息,还能获得北上广、苏杭等地的房屋居住权。投资越多,福利越好”。对于老年人而言,这种方式表面看起来一并解决了投资理财和养老享福的问题,但实际上所谓的“养老服务”项目只是个虚无缥缈的东西,骗子只会给予老年人口头承诺或是签订空头合同,利用话术和PS图片进一步诱导老年人,掏空钱包。
2.“以房养老”骗局
骗子会以“房本在家无用”等类似话语为借口,诱导老年人将房产抵押给公司,每月还可以获得高额利润,同时也不耽误老年人自住或租住。实际上,骗子会将老年人房产直接以高息抵押给职业放贷人,并将房屋处置权交由其处置。后续,当入局老人数量变少时,骗子就会卷钱跑路,留下老人面对贷款公司和职业放贷人的债务催收,乃至被逼卖房还债。
3.“投资返利”骗局
骗子以投资返利或消费返利的方式诱导老年人投资消费,现场发放粮油米面,更有甚者还会承诺免费旅游等额外福利。这种骗局完美利用了老年人的“占小便宜”心理,从本质上看,还是骗子利用言语获得老年人信任后的“空手套白狼”。
4.“养老银行”骗局
最近,有部分公司在注册时将公司名称注册为“***养老银行有限公司”,并在线下租用场地,打出“养老银行”的名号吸引老年人前来存款。但实际上,根据我国商业银行法第十一条规定,设立商业银行,应当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等商业银行业务,任何单位不得在名称中使用“银行”字样。
温馨提醒
●不要贪图便宜:面对形形色色的骗术,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贪图小利,不轻信他人,牢记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要打消“用小钱赚大钱”“吃小亏赚大便宜”“不劳而获”的念头,要看好自己的钱袋子,凡是有人让您出钱,一定要多一个心眼,不能轻易将自己的钱拿出来。
●提高法治意识:老年人平时要多关注新闻媒体、社区宣传栏、标语等,了解当前多发的各类诈骗手段,提高警惕,加强对诈骗伎俩的识别能力。
●端正保健理念:要从正规的渠道获取科学的保健常识,到正规的医疗机构就医,不轻信所谓的特效药、神药、进口药,以防陷入“药托”的骗局。
●树立安全思维:注意妥善保管自己的个人信息,如本人证件号码、各种与身份信息或银行卡绑定的账号、密码等,不向他人透露,并尽量避免通过公共网络环境使用金融服务。
面对巨大的养老需求
涌现一批不法分子
他们打着
“服务老人” “关爱老人”的旗号
招摇撞骗
一部分老年人
被骗子的热情体贴所打动
沉浸于“以房养老”“投资养老”等
“甜言蜜语”中
为提升老年人的防骗识骗意识
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特此向广大市民朋友们
特别是老年朋友们
作出以下温馨提示
社保类
1.谎称代办社保的骗局
不法分子谎称能以特殊条件帮助办理社保,在收到受害人巨额钱款后携款跑路。
2.发放社保补贴或办理“优惠”参保缴费的骗局
不法分子冒充社保工作人员,电话联系受害人以要发放社保补贴或者办理社保“优惠”转档需要提供身份证号、社保卡号及密码等个人信息或者缴纳一定的手续费的方式实施诈骗。
3.谎称社保卡出现异常的骗局
诈称受害人社保卡故障或者在异地被刷卡,声称社保局已锁卡,要求受害者提供身份证号、社保卡号及密码等信息;或者声称为防再次被盗需办理转款手续诱使受害人将钱转到指定账户。
4.谎称个人信息被盗用办理了异地社保,社保卡涉嫌犯罪的骗局
此类诈骗往往与冒充公检法相结合。不法分子冒充社保工作人员称受害人社保卡牵涉违法犯罪案件,需要受害人配合异地公安机关调查,之后声称帮转接公安机关或者让受害人拨打指定的“异地公安机关电话”,通过电话诱使受害人配合调查,将钱款转到所谓的“安全账户”。
投资养老类
1.“投资养老”骗局
骗子会先在公园、超市、小区等老人聚集的场所给老人灌输投资的概念,接着通过组织旅游、参观、讲座、赠送礼品等手段博取老人的信任,然后告诉老人他们有个“养老服务”的项目,“投资一定金额后,不仅可以享受利息,还能获得北上广、苏杭等地的房屋居住权。投资越多,福利越好”。对于老年人而言,这种方式表面看起来一并解决了投资理财和养老享福的问题,但实际上所谓的“养老服务”项目只是个虚无缥缈的东西,骗子只会给予老年人口头承诺或是签订空头合同,利用话术和PS图片进一步诱导老年人,掏空钱包。
2.“以房养老”骗局
骗子会以“房本在家无用”等类似话语为借口,诱导老年人将房产抵押给公司,每月还可以获得高额利润,同时也不耽误老年人自住或租住。实际上,骗子会将老年人房产直接以高息抵押给职业放贷人,并将房屋处置权交由其处置。后续,当入局老人数量变少时,骗子就会卷钱跑路,留下老人面对贷款公司和职业放贷人的债务催收,乃至被逼卖房还债。
3.“投资返利”骗局
骗子以投资返利或消费返利的方式诱导老年人投资消费,现场发放粮油米面,更有甚者还会承诺免费旅游等额外福利。这种骗局完美利用了老年人的“占小便宜”心理,从本质上看,还是骗子利用言语获得老年人信任后的“空手套白狼”。
4.“养老银行”骗局
最近,有部分公司在注册时将公司名称注册为“***养老银行有限公司”,并在线下租用场地,打出“养老银行”的名号吸引老年人前来存款。但实际上,根据我国商业银行法第十一条规定,设立商业银行,应当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等商业银行业务,任何单位不得在名称中使用“银行”字样。
温馨提醒
●不要贪图便宜:面对形形色色的骗术,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贪图小利,不轻信他人,牢记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要打消“用小钱赚大钱”“吃小亏赚大便宜”“不劳而获”的念头,要看好自己的钱袋子,凡是有人让您出钱,一定要多一个心眼,不能轻易将自己的钱拿出来。
●提高法治意识:老年人平时要多关注新闻媒体、社区宣传栏、标语等,了解当前多发的各类诈骗手段,提高警惕,加强对诈骗伎俩的识别能力。
●端正保健理念:要从正规的渠道获取科学的保健常识,到正规的医疗机构就医,不轻信所谓的特效药、神药、进口药,以防陷入“药托”的骗局。
●树立安全思维:注意妥善保管自己的个人信息,如本人证件号码、各种与身份信息或银行卡绑定的账号、密码等,不向他人透露,并尽量避免通过公共网络环境使用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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