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
重点打击以
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
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
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
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以下两例养老诈骗的真实案例
展示剖析了不法分子的犯罪手法
以为警示
案例一:诱骗老人投资项目“案件回顾
2021年4月,杨某、邱某等人共谋购买了某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邱某指派廖某等到宜宾开设分公司,廖某邀约罗某等人作为公司业务员。2021年4月至6月期间,廖某等陆续组织人员向周边的老年人发放宣传单、开会介绍产品,并邀请老年人到虚构项目地参观、参加返现送礼活动,承诺投资付息,说服老年人与公司签订融资协议进行投资,收到集资款后迅速转移隐匿资金。截至2021年6月28日,该团伙共向40名集资参与人集资60余万元。
目前,廖某、罗某因犯集资诈骗罪被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2017年,张某分别在重庆市和四川省宜宾市成立了养老服务公司,对外宣传养老公寓,以向该公寓购买入住权方式进行养老诈骗,许诺投资人回报月息1-2%。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人张某在2017年7月至2018年2月期间,以重庆某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和重庆某农业有限责任公司名义,向不特定公众45人吸收资金70余万元。
目前,张某因犯集资诈骗罪,被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如何防范养老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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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编辑:鄠邑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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