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全省公安机关成功侦破涉养老诈骗案件10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50人,打掉犯罪团伙10个,依法追缴查扣涉案财物总价值1.06亿元人民币。全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涉养老诈骗案件46件,法院一审审结涉养老诈骗案件10件。全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进展顺利、开局良好。”6月10日,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委政法委相关负责同志介绍了全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有关情况,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金融监管局相关负责同志回答记者提问。
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事关人民福祉和社会和谐稳定。自今年4月8日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省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把深入开展专项行动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谋划和推进,强化组织保障,层层压实责任,并制定出台实施方案、工作规则、职责分工以及开展宣传、打击、整治、线索核查等工作的配套文件,形成了“1+2+N”制度体系,推动专项行动高起点启动运行、高标准组织实施。
为广泛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活动,我省强化阵地宣传,创新方式手段,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平台,持续推送专项行动工作动态;面向全省手机用户发送公益短信4900余万条;充分调动基层工作力量进社区、进超市、进公园、进广场、进家庭,组织现场宣传活动5800余次,发放各类宣传品60余万份。
在专项行动中,省金融监管局梳理出一批非法集资典型案例和防范养老领域陷阱的宣传素材下发各市,从普法宣传、金融知识普及、案例警示、风险提示等角度,向社会公众宣传非法集资和养老诈骗的危害性及表现形式,不断提升社会公众的辨识防范能力。同时,积极排查风险线索,实施监测预警。畅通举报渠道,广泛接收线索,并上线运行辽宁省非法集资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将排查出的涉及养老领域的93条风险线索进行分类处置。
涉老食品、保健品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坚持线上线下一起抓一起打,运用技术手段对全网平台、各类媒体、新闻载体等发布的涉老食品、保健品信息进行全程监测,并持续开展专项执法,严厉打击假借专家义诊、健康咨询讲座等方式推销假冒伪劣食品保健品、伪高科技产品等行为。截至目前,已出动执法人员10625人次,处置202个涉老保健食品问题线索,查处食品类广告违法案件15件,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坚决维护老百姓合法权益。
为守护好百姓“养老钱”,我省政法机关始终保持对养老诈骗犯罪主动进攻的高压态势,强力推进打击整治。
全省公安机关持续强化线索排查工作,加大摸排警力投入,对接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深入街道、社区,拓宽线索举报渠道,广泛收集涉养老诈骗案件线索;持续强化案件打击,全力快破现案、攻坚积案、追捕逃犯,及时挽回经济损失;围绕线索筛查、专案侦办、起诉审判等环节,加强沟通会商,做到快侦快破、快捕快诉、快审快判。鞍山市公安局侦破顾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将248.3万元涉案赃款全部追回;抚顺市公安局侦破周某犯罪团伙涉嫌集资诈骗案,追缴人民币49万元。一系列案件的成功侦办,切实形成了有效震慑。
为摸清底数,全省检察机关不断加强对受理的信访举报排查梳理,助力精准打击;充分发挥捕诉一体优势,准确把握依法从严要求,稳慎运用缓刑量刑建议;加大提前介入力度,推动侦查工作提质增效;坚持应追尽追原则,运用好认罪认罚从宽等制度督促引导犯罪嫌疑人主动退赃退赔。此外,全省检察机关还结合司法办案,查找发现养老领域存在的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通过制发检察建议书的形式,促进相关部门依法完善监管措施,建立健全打击预防养老诈骗的长效机制。
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最大限度地追赃挽损。在审判工作中,全省法院不仅在监禁刑上从严惩处,同时依法加大罚金、没收财产等财产刑的适用力度。严格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作为经济犯罪、将民事案件作为刑事案件处理,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养老机构的合法利益,促进我省养老产业健康发展。全省法院把追赃挽损作为专项行动的重中之重,在审理涉养老诈骗案件过程中,建立健全审判、执行联动机制,对犯罪分子藏匿转移的财产进行全方位、无死角追缴,最大限度地减少受害群众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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