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从严惩治养老诈骗犯罪

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最高检第四检察厅负责人就发布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答记者问

6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6件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当前,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正深入推进中,此时最高检发布这一批典型案例有何深意?对此,记者采访最高检第四检察厅负责人,了解典型案例发布背后的考量与意义。

问:最高检发布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老龄工作,先后印发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等重要文件,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老龄工作的高度重视。

但是,在老龄事业不断发展的同时,以养老为名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破坏老龄事业发展的欺诈类犯罪也呈现高发多发态势。这些犯罪侵犯了老年人的合法财产,严重影响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安全感、幸福感,也关系到千家万户的生活安宁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今年4月,平安中国建设协调小组牵头部署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要求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

依法从严惩治和预防养老诈骗犯罪,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所在。案例是指导办案和开展警示教育的有效方式,最高检作为专项行动成员单位,从专项行动开始时即着手准备编发案例。编发这批典型案例,既是落实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深入推进各项检察工作的重要举措,也是向全社会尤其是老年人警示养老诈骗犯罪手段、普及识别防范养老诈骗知识的重要方式。

问:当前针对老年人实施的诈骗犯罪主要有哪些新动向,这次发布的养老诈骗典型案例又有哪些特点?

答:从检察办案情况看,当前针对老年人实施的诈骗犯罪主要利用了老年人的身心特点,并与当代社会热点与信息网络技术相结合,普通诈骗与电信网络诈骗、金融诈骗相互交织,诈骗话术、手段“迭代升级”、复杂多变。主要表现有:第一,以小恩小惠、亲情关怀吸引关注、骗取信任,再通过虚假夸大宣传、高额回报承诺等骗取大额财物。第二,打着养老政策、前沿科技、金融创新等旗号,利用老年人接触不多的新概念、新名词塑造“政府支持”“经营正规”“前景无限”等假象,对老年人迷惑性不断增强。第三,黑灰产业助推养老诈骗。比如,利用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有针对性的编排话术、编造产品或项目,实施精准诈骗,让诈骗更容易得逞;利用非法互联网广泛引流,波及范围更广;利用非法支付平台迅速汇聚、转移资金,造成损失更大。

当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类型多样,我们重点编写了涉及以养老为名或者专门针对老年人实施诈骗犯罪的案例:一是聚焦养老诈骗案件高发多发的重点领域。6个案例覆盖了投资养老产业、预定养老公寓、销售收藏品、提供老年人诊疗服务、代办“养老抚恤金”等多种养老诈骗典型手段,涉及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涉养老诈骗相关罪名。二是揭示养老诈骗的常见手段。希望通过这些发生在身边的真实案例,引导老年人及其身边的子女亲属共同筑牢反诈防线。三是彰显检察机关从严惩治养老诈骗犯罪的立场。老年人的积蓄是老年人幸福生活、安度晚年的重要保障,针对老年人的欺诈犯罪性质恶劣,对以老年人为侵害对象的案件,依法从重处罚是办案的基本要求,即使在适用从宽处理规定时,也要严格把握从宽幅度,6个案例都体现了这一基本立场。

问:除了警示教育外,这批案例对检察机关惩治养老诈骗犯罪有哪些示范指导作用?

答:这6个案例从不同侧面体现了检察机关在惩治养老诈骗犯罪过程中依法能动履职的实践做法。很多做法在案例中是共通的,每一个案例我们重点选取了突出亮点。这6个案件履职过程和典型意义,全面体现了检察机关办理养老诈骗犯罪案件的基本要求。

一是坚持依法从严惩治养老诈骗的主基调,准确把握罪与非罪、轻罪与重罪的界限,不枉不纵。二是严格把握金融活动特许经营的基本原则,依法惩治以养老为名进行的非法金融活动,防止社会公众特别是老年人被“政策扶持”“金融创新”等表象迷惑。三是始终把追赃挽损作为检察办案的重要工作内容,用好宽严相济、少捕慎诉慎押等刑事司法政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及反洗钱等措施,全力追赃挽损。四是全面惩治各类养老诈骗犯罪,对于为犯罪提供帮助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要一并惩治,斩断黑色产业链条。五是针对老年人的身心特点做实做细释法说理工作,更好体现司法人文关怀,全方位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六是结合办案协调开展整治规范工作,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体现以检察能动履职“我管”促有关职能部门“都管”的责任担当。

这些要求在6个典型案例中得到相应的诠释,对于专项行动以及今后惩治养老犯罪都具有积极指导作用。

问: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已进入中段,检察机关都取得了哪些成效,下一步还将开展哪些工作?

答:专项行动开始后,最高检立即成立领导小组,印发实施方案,召开工作推进会,部署推进全国检察机关的专项工作。各级检察机关也都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在最高检和各地党委政法委的领导下扎实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工作。除了编发案例外,最高检还对10起重大养老诈骗案件挂牌督办,组织各级检察机关摸排在办案件基础上,及时起诉一批养老诈骗案件。专项行动以来,检察机关已批捕以养老为名实施的欺诈类侵财案件和专门针对老年人的欺诈类侵财案件160余人,起诉660余人。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根据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的部署要求,站在贯彻落实国家战略的高度,把开展好专项行动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扎实部署推进,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一是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将所有在办养老诈骗案件纳入台账管理,加强针对性指导,依法及时起诉一批重大养老诈骗案件,加大追赃挽损力度,全面形成对养老诈骗的从严惩治态势。二是加强溯源治理,结合办案制发检察建议,主动协同行政主管机关开展整治规范工作,在惩治犯罪的同时,针对专项行动明确的重点监督领域,特别是老年人个人信息保护、养老产品虚假宣传等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三是创新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最高检在《检察日报》和新媒体平台分别开设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栏,将集中制作发布一批高质量预防法治宣传作品,6个案例的承办人也将录制短视频结合案例开展普法教育,共同营造法治宣传、预防犯罪的强大声势,不断深化预防犯罪宣传教育的实效,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孙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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