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平安中国建设协调小组牵头部署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6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6件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向全社会尤其是老年人警示养老诈骗犯罪手段、普及识别防范养老诈骗知识。

  这其中,一起以投资养老产业为名实施的集资诈骗案尤为触目惊心。

  诱骗老年人参与投资,吸收资金逾百亿

  2012年底以来,曹某铭设立江苏爱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系列公司(以下简称“爱晚系”公司),未经依法批准,以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进行艺术品投资等“老龄产业”为幌子,由组建的负责集资的团队向有养老服务需求的不特定社会公众特别是老年人进行虚假宣传,夸大经营规模、投资价值,并许诺给付年化收益率为8%—36%的高额回报。

  为了诱骗老年人参与投资,“爱晚系”公司集资团队成员采取了一系列手段,如,免费发放鸡蛋、米、油等生活用品;吸引养老群体参加公司活动,向老年人宣讲老龄健康、老龄金融、老龄文化等公司六大老龄板块,夸大宣传养老产业前景、规模;使用极少数集资款设立根本不具备养老条件的养老社区、打造居家服务项目等,组织老年人参观、试住;邀请影视明星广告代言,等等。骗取宣传对象的信任后,“爱晚系”公司通过与其签订“居家服务合同”“艺术品交易合同”等方式收取集资款。

  至2018年4月,“爱晚系”公司累计向11万余人吸收资金人民币132.07亿余元。曹某铭将集资款主要用于支付集资参与人的本息,支付高管高额薪酬、奖金及销售团队薪酬、提成,个人支配使用、挥霍消费等,少部分用于对外投资。2018年5月,曹某铭因担心资金链断裂,大量转移、隐匿资产,销毁、掩藏证据后逃往国外。案发时,给集资参与人造成本金损失46.98亿余元。

  2019年11月26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曹某铭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判决后,曹某铭上诉,2020年6月12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诈骗话术、手段“迭代升级”、复杂多变

  开展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来,检察机关已批捕以养老为名实施的欺诈类侵财案件和专门针对老年人的欺诈类侵财案件160余人,起诉660余人。

  据介绍,从检察办案情况看,当前针对老年人实施的诈骗犯罪主要利用了老年人的身心特点,并与当前社会热点与信息网络技术相结合,普通诈骗与电信网络诈骗、金融诈骗相互交织,诈骗话术、手段“迭代升级”、复杂多变。

  其主要表现有:

  第一,以小恩小惠、亲情关怀吸引关注、骗取信任,再通过虚假夸大宣传、高额回报承诺等骗取大额财物。

  第二,打着养老政策、前沿科技、金融创新等旗号,利用老年人接触不多的新概念、新名词塑造“政府支持”“经营正规”“前景无限”等假象,对老年人迷惑性不断增强。

  第三,黑灰产业助推养老诈骗。比如,利用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有针对性的编排话术、编造产品或项目,实施精准诈骗,让诈骗更容易得逞;利用非法互联网广泛引流,波及范围更广;利用非法支付平台迅速汇聚、转移资金,造成损失更大。

  对以老年人为侵害对象的案件,依法从重处罚


  此次发布的6个案例覆盖了投资养老产业、预定养老公寓、销售收藏品、提供老年人诊疗服务、代办“养老抚恤金”等多种养老诈骗典型手段,涉及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涉养老诈骗相关罪名。

  检察机关表示,老年人的积蓄是老年人幸福生活、安度晚年的重要保障,针对老年人的欺诈犯罪性质恶劣,对以老年人为侵害对象的案件,依法从重处罚是办案的基本要求,即使在适用从宽处理规定时,也要严格把握从宽幅度,6个案例都体现了这一基本立场。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根据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的部署要求,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将所有在办养老诈骗案件纳入台账管理,加强针对性指导,依法及时起诉一批重大养老诈骗案件,加大追赃挽损力度,全面形成对养老诈骗的从严惩治态势。同时,加强溯源治理,结合办案制发检察建议,主动协同行政主管机关开展整治规范工作,在惩治犯罪的同时,针对专项行动明确的重点监督领域,特别是老年人个人信息保护、养老产品虚假宣传等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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