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元办张会员卡随意吃喝玩乐
投40万不仅能拿高额利息
还能在专门的养老院免费养老
这不是天上掉馅饼,而是一场彻头彻尾的谎言。
通过养老地产、理财、艺术品投资、互联网电商及背后五百余家关联公司,曹某铭以居家养老服务为幌子,许诺给付高额回报,编织了一张名为“爱晚系”的商业巨网,5年多疯狂吸储132亿。最终,这位始作俑者被判处无期徒刑。
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6件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涉及投资养老产业、预定养老公寓、销售收藏品、提供老年人诊疗服务、代办“养老抚恤金”等,其中就包括这起“曹某铭集资诈骗案”。
2012年底以来,曹某铭设立江苏爱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系列公司( “爱晚系”公司),未经依法批准,以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进行艺术品投资等“老龄产业”为幌子,由组建的负责集资的团队向有养老服务需求的不特定社会公众特别是老年人进行虚假宣传,夸大经营规模、投资价值,并许诺给付年化收益率为8%—36%的高额回报。
为了诱骗老年人参与投资,团队成员采取了一系列手段:
在公园、菜场等老年人活动区域发放小礼品吸引关注,邀请老人到公司参加活动;
向老人不断灌输新型养老、金融养老的概念,宣传老龄健康、老龄金融各类养老项目;
使用极少数集资款设立根本不具备养老条件的养老社区、打造居家服务项目等,组织老年人参观、试住……
类似的方法屡试不爽。
“爱晚系”公司以远高于银行的利息为诱饵,骗取小额、首单投资,前期按月兑现;通过口口相传、等老人放松警惕后,再与其签订“居家服务合同”“艺术品交易合同”等方式收取集资款,骗取更多积蓄。
公司成立五年多时,“爱晚系”已累计向11万余人吸收资金人民币132.07亿余元。除了支付集资参与人的本息外,曹某铭还需要支付高管高额薪酬、奖金及销售团队薪酬、提成,其余的则被他个人支配使用、挥霍消费,或是对外投资。
2018年,在明知无法归还集资款之时,曹某铭仍虚构旗下基金公司国外上市的信息加大集资力度,大量转移、隐匿资产,销毁、掩藏证据,最后携款潜逃。案发时,给集资参与人造成本金损失46.98亿余元。
同年12月,曹某铭被押解回国并执行逮捕。
2019年11月,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曹某铭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判决后,曹某铭上诉,2020年6月12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打着各式招牌,骗取老人“棺材本”的养老骗局不止曹斌铭一人。
检察机关提醒,投资养老产业时注意辨识合法融资与非法集资,依法理性开展金融投资活动——
● 社会公众投资养老产业时,要根据公司企业经营状况、宣传项目是否真实存在、是否许诺回报或分红、许诺的回报或分红是否超出合理范围、是否具有给付所承诺回报的盈利能力等方面,分辨融资活动是否属于吸收公众存款、公开发行证券等公开募集资金行为甚至诈骗行为。
● 对于公开募集资金行为,还要进一步了解相关公司企业是否具有相应金融业务许可,判断是合法融资还是非法集资。
没有取得相关金融业务许可,以入股、投资、预定等名义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其他投资回报,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公开吸收资金的,就是非法集资,不能因其以养老产业政策、公司前景、承诺高额回报等为噱头,就误以为是合法业务,不顾风险进行投资。
此外,以预定养老公寓床位为名向老年人非法集资的戴某平等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以亲情关怀、溢价回购手段向老年人集资诈骗的许某燕集资诈骗案、假借中医专家诊疗之名诈骗医药费的叶某亚、纪某波等人诈骗案等6件典型案例也在此次一同发布。
投40万不仅能拿高额利息
还能在专门的养老院免费养老
这不是天上掉馅饼,而是一场彻头彻尾的谎言。
通过养老地产、理财、艺术品投资、互联网电商及背后五百余家关联公司,曹某铭以居家养老服务为幌子,许诺给付高额回报,编织了一张名为“爱晚系”的商业巨网,5年多疯狂吸储132亿。最终,这位始作俑者被判处无期徒刑。
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6件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涉及投资养老产业、预定养老公寓、销售收藏品、提供老年人诊疗服务、代办“养老抚恤金”等,其中就包括这起“曹某铭集资诈骗案”。
2012年底以来,曹某铭设立江苏爱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系列公司( “爱晚系”公司),未经依法批准,以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进行艺术品投资等“老龄产业”为幌子,由组建的负责集资的团队向有养老服务需求的不特定社会公众特别是老年人进行虚假宣传,夸大经营规模、投资价值,并许诺给付年化收益率为8%—36%的高额回报。
为了诱骗老年人参与投资,团队成员采取了一系列手段:
在公园、菜场等老年人活动区域发放小礼品吸引关注,邀请老人到公司参加活动;
向老人不断灌输新型养老、金融养老的概念,宣传老龄健康、老龄金融各类养老项目;
使用极少数集资款设立根本不具备养老条件的养老社区、打造居家服务项目等,组织老年人参观、试住……
类似的方法屡试不爽。
“爱晚系”公司以远高于银行的利息为诱饵,骗取小额、首单投资,前期按月兑现;通过口口相传、等老人放松警惕后,再与其签订“居家服务合同”“艺术品交易合同”等方式收取集资款,骗取更多积蓄。
公司成立五年多时,“爱晚系”已累计向11万余人吸收资金人民币132.07亿余元。除了支付集资参与人的本息外,曹某铭还需要支付高管高额薪酬、奖金及销售团队薪酬、提成,其余的则被他个人支配使用、挥霍消费,或是对外投资。
2018年,在明知无法归还集资款之时,曹某铭仍虚构旗下基金公司国外上市的信息加大集资力度,大量转移、隐匿资产,销毁、掩藏证据,最后携款潜逃。案发时,给集资参与人造成本金损失46.98亿余元。
同年12月,曹某铭被押解回国并执行逮捕。
2019年11月,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曹某铭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判决后,曹某铭上诉,2020年6月12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打着各式招牌,骗取老人“棺材本”的养老骗局不止曹斌铭一人。
检察机关提醒,投资养老产业时注意辨识合法融资与非法集资,依法理性开展金融投资活动——
● 社会公众投资养老产业时,要根据公司企业经营状况、宣传项目是否真实存在、是否许诺回报或分红、许诺的回报或分红是否超出合理范围、是否具有给付所承诺回报的盈利能力等方面,分辨融资活动是否属于吸收公众存款、公开发行证券等公开募集资金行为甚至诈骗行为。
● 对于公开募集资金行为,还要进一步了解相关公司企业是否具有相应金融业务许可,判断是合法融资还是非法集资。
没有取得相关金融业务许可,以入股、投资、预定等名义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其他投资回报,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公开吸收资金的,就是非法集资,不能因其以养老产业政策、公司前景、承诺高额回报等为噱头,就误以为是合法业务,不顾风险进行投资。
此外,以预定养老公寓床位为名向老年人非法集资的戴某平等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以亲情关怀、溢价回购手段向老年人集资诈骗的许某燕集资诈骗案、假借中医专家诊疗之名诈骗医药费的叶某亚、纪某波等人诈骗案等6件典型案例也在此次一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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