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养生意识的不断增强,各式各样的保健品走进人们的日常生活。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群体信息不对称、防范意识不强等弱点,将诈骗的矛头直指老年群体,设计各种骗局对老年人实施诈骗,严重侵害了老年人群体的合法权益。为严厉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行为,增强老年人识骗防骗意识,营造老年人安享晚年的良好环境,以实际行动彰显政治担当,遂平县人民法院以一起利用话术诱骗被害人高价购买药品、食品的诈骗案例,揭秘养老骗局,提醒广大群众避开养老“陷阱”,守好“钱袋子”。
2017年11月份,乔某、王某(均另案处理)共同出资设立了“陕西某健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公司下设销售、人事、培训、物流、财务等部门,聂某担任总经理,负责公司的运营管理。张某任销售部部长,负责组织、指挥销售人员从事诈骗活动。
客服专员以虚构的“中老年活动中心”等身份,面向全国老年人拨打网络电话,以免费赠送养生健康资料、评书机为名,利用诈骗话术套取被害人的病情等信息。向被害人邮寄印有该公司联系电话的药品、食品的广告宣传资料和广告播放器,诱使被害人拨打该公司联系电话,或者由销售人员给被害人拨打电话哄骗被害人咨询相关食品、药品的功能疗效。压线专员负责接听被害人打进的电话,以帮助被害人预约健康顾问的名义,将被害人的信息资料传递给销售部各区主管,再由各区主管分配给所在区的销售员,销售员根据被害人的咨询内容或者疾病种类,随机冒充洋贝尔羊奶粉等药品、食品的厂家健康顾问等虚假身份,单独或相互配合与被害人电话联系,运用诈骗话术进行探寻问诊、分析病情、危机描述、引出产品,进而谎称相关食品、药品能够治愈老年疾病,哄骗被害人以货到付款的形式购买各种价格虚高的食品、药品。被害人同意购买后,由区主管或者组长等人员冒充相关食品、药品物流发放部或者药房档案信息审核部工作人员的身份,给被害人打电话核实定货信息、确认价格,进行“核单”,确保被害人付款收货,随后由物流部人员联系深圳市某大药房有限公司等发货单位直接对被害人发货。被害人签收付款后,销售员继续冒充身份,以需要继续服用或者搭配用药、调整用药等各种虚假理由,哄骗被害人继续购买上述价格虚高的相关食品、药品。
诈骗所得由客服专员、销售员、销售组长、销售区主管、销售部长等按笔数或诈骗金额进行提成。被告人聂某等人利用上述手段诈骗289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1219891元。案发后,陕西某健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积极退出赃款,取得被害人王某、李某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聂某等人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多次骗取被害人王某等289位被害人的财物,其中聂某等8人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屈某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叶某诈骗数额巨大,付某具有其他严重情节,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遂根据被告人聂某等11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危害后果及悔罪表现,以被告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至一年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至五千元不等。
12
法官提醒
曹国忠 遂平县人民法院四级高级法官
“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随着养老诈骗的手段日益更新、层出不穷,对于骗子,老人们更是防不胜防。在此,提醒广大老年朋友日常生活中要提高防范意识,谨记“投资有风险”,切勿相信所谓的“稳赚不赔”等高额回报宣传,不泄露个人信息,不贪图便宜,端正保健养生理念,树立正确的健康观,警惕各种集资类讲座,及时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不信“免费馅饼”,不落“诈骗陷阱”。作为老人的子女们也要多关注父母的生活和身心健康,多让老人感受到天伦之乐。同时,也要时常叮嘱老人小心谨慎,多多提防骗子,不让辛苦赚来的养老钱变成“泡沫”。
免责声明:我们注重分享,文章、图片来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如有异议,请告知小编,我们会及时删除。
依据《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第12条,《信息网络传播权力保护条例》第14条/23条,即“避风港原则”,本文中部分图片及文字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行为请及时联系客服删除,本网不对内容传播行为承担行政法律责任。不承担与著作权或相关权有关的信息审查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