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全面推动全市两级法院有力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市中院征集并整理近年来全市两级法院审理的涉老典型案件汇编成册,旨在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揭露养老诈骗“套路”手段,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最大限度挤压“行骗空间”。通过典型案例,充分发挥优质裁判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指导审判实践,规范司法行为,统一裁判尺度。

甲某集资诈骗案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甲某无视国家法律,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收购蓖麻油事实,非法向社会公众集资,集资后未用于生产经营,致使集资款无法追回,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故以被告人甲某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赃款 235.02 万元,责令退赔集资参与人。

典型意义

此案为以投资生态农业项目为名,承诺给予高额回报,引诱群众加盟投资的集资诈骗案件,其中受害者多为老年人。近年来,老年人群体在非法集资中属于重点受害人群,投资企业和人员一夜“蒸发”,人去楼空,投资资金血本无归的情况时有发生,受害者对于投资的公司及项目知之甚少,甚至部分老年人因为投资失败家破人亡。纵观全案,多名被害人之所以被骗,起因无非是贪图被告人所承诺的高额回报,被被告人所伪装的投资生态农业项目所引诱,想着投小钱赚取大回报,结果损失惨重。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老年人应该是全社会给予关怀和关爱的对象,但是部分不法分子,基于老年人防骗意识差,对老年实施诈骗,骗取老年人的养老钱。

通过本案的审理,我们在倡导相关部门加强对市场主体监管、加大对侵害老年人权益犯罪行为打击力度的同时,更要提醒老年人“捂好自己的钱袋子”,莫贪恋“小便宜”,莫因高收益而忽视高风险,轻易相信所谓的“一本万利”项目。

要不断提升自我保护意识,切勿轻易透露个人信息。在发现被骗后,要第一时间联系银行或者第三方支付机构撤回转账操作。同时,要注意保留通话记录、合同协议、转账凭证等客观证据,立即报警,如暂不能刑事立案,可尽快通过民事途径申请财产保全。

来 源 | 刑二庭

图 片 | 王涵予

编 辑 | 吕佳颖

审 核 | 张树清 梁 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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