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国法院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执行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大追赃挽损力度,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6月20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诈骗犯罪案件追赃挽损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从四个方面提出11条具体要求。一是坚持党对追赃挽损工作的绝对领导,将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作为根本遵循,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深化执行联动协作,为依法及时追赃挽损打好基础。二是密切执行部门和审判部门、立案部门的衔接配合。靠前做好涉案财产甄别、审查和认定工作,确保财产性判项的可执行性;深挖彻查被告人财产,及时采取查控措施,坚决防止被告人隐匿、抽逃、转移财产;规范执行立案审查,确保立案执行后涉案财产依法快速处置。三是会同刑事审判部门依法及时处理争议。对执行阶段中出现争议的,要根据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相关规定依法妥善处理,并会同刑事审判部门做好案外人或相关集资参与人的释法明理工作。四是要公正高效推动资金有序清退。坚持“快速、便捷”的清退原则,依法及时制定资金清退方案,切实解决涉清退争议。同步运用线上线下登记集资参与人信息,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意见》的实施,为江西法院公正高效开展养老诈骗犯罪案件追赃挽损工作提供了制度指引。下一步,江西法院将开展养老诈骗犯罪刑事涉案财产执行“百日大会战”,把依法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严格落实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要求,层层压实追赃挽损工作责任。因案施策,确保依法精准快速处置财产和清退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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