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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
养老诈骗
防范集资诈骗篇
近年来,以“养老”为名的各类诈骗案件频发,打着“服务老人,关爱老人”的旗号,骗取老年人的钱财,不仅严重损害了老年群体的财产安全,还严重影响老年人身心健康、家庭和睦。
其中,危害后果最大、涉及资金最多、
案发频率高的就是集资诈骗类案件。
下面我们来看几例典型案例:
案例一
2017年,被告人周某某伙同他人,利用其注册成立的某生物公司名义,先后在杭州市某地租赁的办公室内,虚构公司从事红酒生意可供投资的事实,谎称自己为知名实业家,以发传单、召开推介会、组织活动的形式向中老年人公开宣传投资产品,承诺保本付息,并以年息高达24%、发放礼品等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骗取资金。集资款项汇入被告人周某某银行卡账户后,每日均被提现转移。
2017年8月初,被告人张某在公司担任总经理一职,负责管理公司,并向中老年人宣传公司投资产品。经查,被告人周某某至少骗取103名被害人资金259万余元,被告人张某在工作期间至少参与骗取其中42名被害人资金85.04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3万元;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
案例二
2015年12月至2016年10月期间,被告人苏某某伙同他人按照事先约定在某市区注册成立西联公司,由苏某某担任分公司负责人,通过开会、发宣传单等方式,隐瞒公司资金断裂、生产经营差、厂房设备租赁给他人使用的真相,宣传鼓吹该公司生产经营效益好、前景好,并虚构公司生产线的基建和投产等事实,以月息2分向公众借款。
截至案发,被告人苏某某等人通过不断向社会公众(主要针对老年人)散发传单、许以高额回报、举行公司大会等手段,向社会公众骗取钱款,骗取189名被害人的钱款共计人民币900余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苏某某有期徒刑十二年九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从上述案例中,我们发现骗子的骗术并不高明,但为何仍有那么多的老年朋友上当受骗呢?根据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显示,我国独居老人人数已突破1亿。独居老人因子女不常在身边,日常与子女沟通少,联系方式单一,接触外界信息渠道相对封闭,常常成为骗子轻易得手的目标。
那么,作为老年朋友
尤其是独居老人
该如何防范养老投资诈骗呢?
如何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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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要有防范心理。
不要被短期的高利诱惑而盲目投资。应当清晰的认识到市场上没有稳赚不赔的理财项目,要学会理性思考和分析,谨记“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一夜暴富”的所谓投资项目一定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拒绝高利诱惑,谨防受骗,避免个人财产遭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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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及时与家人沟通。
老年人辛苦一辈子的积蓄直接关系自身后半辈子的安稳和幸福,在购买一些养老投资产品时,一定要擦亮眼睛,多与家人沟通,捂好自己的“钱袋子”,千万不要上当受骗,造成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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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慎重选择理财产品。
老年人在选择理财产品时,最好到银行、证券等正规金融公司办理,选择其他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时,一定要请子女提前做好经营许可证等相关信息的查询工作。
供稿人:刑庭 章岳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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