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老年人口数量不断增加,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信息闭塞、认知能力较弱、对信息的分辨能力不够等特点,设置各类新式骗局,诱使老年人落入不法者的圈套,骗取老年人钱财。
“免费足疗送福利”骗局
2017年3月至2018年3月期间,被告人刘某斌、刘某荣在洪洞县县城内泰林交电城共同经营“老妈乐”生活服务部,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在经营过程中以发放传单的方式,吸引老年人到店,在给老年人做免费足疗等理疗服务时向其宣传在“老妈乐”投资理财的好处。被告人刘某斌、刘某荣承诺,只要缴纳一定的会费即可成为“老妈乐”的会员,除可领取同等价值的产品(实际标价远高于市场价格)外,入会后可根据会员等级每天享受不同程度的返利,短期内即可实现高额还本付息,并可参加店里的免费理疗服务和公司定期组织的旅游。二被告人陆续向洪洞县区域范围内60名60周岁以上的老人非法吸收存款金额高达370余万元。
二人将非法吸收到的公众存款扣除每单50元的返利后转入“老妈乐”商贸有限公司指定的金某、王某某的银行账户。2018年3月,洪洞“老妈乐”生活服务部停止运营,大量“投资款”至今未返还给参与投资的老人。
在办理该案的过程中,洪洞县检察院通过审查全案证据、从非法集资款项的去向判断行为人的主观目的,准确区分此罪与彼罪的界限,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将案件性质由公安机关移送认定的集资诈骗罪改变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两名被告人经案件承办人释法说理后表示自愿认罪认罚、真诚悔罪并在能力范围内退缴了非法所得。目前该案已经开庭审理。
该案犯罪团伙专盯中老年人养老的“钱袋子”,利用公司投资为幌子,许以高额利息为饵,让他们在本应颐养天年的年龄受到侵害。这类养老诈骗犯罪性质恶劣,社会危害性很大,严重影响中老年人身心健康、家庭和睦。
检察机关在严厉打击、从严惩处的同时,将全力做好追赃挽损工作和宣传工作。提醒广大老年人切勿相信“高额回报、稳赚不赔”的养老投资陷阱,妥善保护好个人的身份信息,多关心和陪伴老人,给老年人营造一个安心、安全的养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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