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记者从东区民政局获悉,东区即将启动“家庭养老照护床位”试点探索。拟面向辖区户籍、自愿在家庭中设置养老照护床位,并积极配合专业机构的老年人提供“家庭养老照护床位”服务。
“家庭养老照护床位”试点旨在进一步丰富和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居家养老与机构养老融合发展,为老年人提供便捷、专业的养老服务,积极满足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进一步提升老年人和其家庭成员的获得感。日前,东区已经制定完成《东区家庭养老照护床位试点工作方案》,确保试点顺利实施。
方案明确了服务对象内容,将家庭养老照护床位服务纳入政府监管范围,统一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标准。服务对象主要是年满60岁以上的中、重度失能低保、特困家庭老年人或年满80岁以上高龄、空巢、独居的轻度失能以上的老年人,其中,低保、特困等困难老年人家庭优先纳入。试点期间,为进行智能化设备采购及家庭适老化改造的家庭提供家庭养老照护服务。服务机构根据老人情况及家属意见,按照每户1000元标准进行改造,适老化改造数量控制在50户以内。为将家庭照护床位纳入日常管理并备案的服务机构发放13000元/张的一次性服务补贴,保障从时间上、内容上等全方位服务好老人。
“家庭养老照护床位”试点旨在进一步丰富和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居家养老与机构养老融合发展,为老年人提供便捷、专业的养老服务,积极满足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进一步提升老年人和其家庭成员的获得感。日前,东区已经制定完成《东区家庭养老照护床位试点工作方案》,确保试点顺利实施。
方案明确了服务对象内容,将家庭养老照护床位服务纳入政府监管范围,统一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标准。服务对象主要是年满60岁以上的中、重度失能低保、特困家庭老年人或年满80岁以上高龄、空巢、独居的轻度失能以上的老年人,其中,低保、特困等困难老年人家庭优先纳入。试点期间,为进行智能化设备采购及家庭适老化改造的家庭提供家庭养老照护服务。服务机构根据老人情况及家属意见,按照每户1000元标准进行改造,适老化改造数量控制在50户以内。为将家庭照护床位纳入日常管理并备案的服务机构发放13000元/张的一次性服务补贴,保障从时间上、内容上等全方位服务好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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