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商城县民政局老年公寓 |
机构类型 | 老年公寓 |
所在地区 | 河南/信阳市 |
床位数量 | 300 张 |
最低收费 | 950 月/元 起 |
收住人群 | √ 自理 √ 半自理 |
机构特色 | √ 异地收住 √ 试住体验 |
1、老人入住时,须确定委托人,委托人负责老人入住期间的费用及突发事事情的处理。
2、老人入住时须如实告知病情,入住后如发现患有染病、精神病及不适合过集体生活的情况,委托人应及时接回。
3、如遇有思想、生活或其他方面的问题、委托人应积极协助公寓做好老人工作,不得借故推托。
4、老人外出需请假,回来时及时消假,并注意安全,未经允许擅自外出者,责任自负。
5、老人如发生突发事情,委托人在接到公寓通知后,必须及时到达、委托人来到前,公寓采取紧急措施,费用有委托人自已负责。
6、维护社会公德、文明休养,尊重工作人员,爱护公物,损坏公物赔偿。
7、老人生活用品、个人家具、家电未经允许不得搬入房内。
8、节约用水用电,公寓规定每个房间的基本电费超出部分有老人自己负责。
9、来客探望,要遵守公寓的规章制度,未经允许不得留宿。
10、入住老人自备生活用品,衣物等个人用品,不得携带贵重物品、现金存折,对自己保管的钱物应妥善保管,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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