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第四师综合福利服务中心 |
机构类型 | 福利院 |
所在地区 | 新疆/伊宁市 |
床位数量 | 100 张 |
最低收费 | 1000 月/元 起 |
收住人群 | √ 自理 √ 半自理 |
机构特色 | √ 异地收住 √ 试住体验 |
1、入住时必须如实介绍养员身体情况和潜在病情,不得隐瞒。入院前须进行乙肝五项检查,自查自报、自负责任。老人在医院的检查结果出来后,家属持检查结果到本院医务室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办理入住手续。老人入住后,需要经过一周的观察期,在观察期内,老人如有不适宜过集体生活或影响其他老人正常生活的情况,家属应立即接老人出院,否则后果自负。
2、须持本人身份证和监护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各一份,5寸照片2张、1寸照片2张,由家属或监护人护送来本院办理手续,签入住《协议书》后方能入住。填写入院老人登记表及各种协议、责任书。
3、能遵守院归院纪,按时交付托费者均可入院。签字托老协议,需要有可靠的担保人(指亲属、子女或单位负责人)担保人必须按照协议承担其相应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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