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公主岭第二福利服务中心 |
机构类型 | 老年公寓 |
所在地区 | 吉林/四平市 |
床位数量 | 600 张 |
最低收费 | 1000 月/元 起 |
收住人群 | √ 自理 |
机构特色 |
第二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收费标准 | ||||||||||||||||||||||||||||||||||||||||||||
单位:元/月/人 | ||||||||||||||||||||||||||||||||||||||||||||
|
||||||||||||||||||||||||||||||||||||||||||||
以上收费为床位费、伙食费、护理费。 2、老人在中心看病发生的医疗费用自负。 3、夏季免收空调费,冬季取暖期交纳自入住当月至整个取暖期的取暖费(10月15日-4月15日)普间每人每月100元,标间每人每月100元,高间(分别为150元、200元),不足15天(包括15天)按半个月计算,超过15天的,按一个月计算(自入住之日起满一年免收取暖费)。 4、老人加餐费用另行收取,送餐费每月60元。 5、自带护工管理费120元/月,护工伙食费:冬600元/月,夏550元/月。 6、家属住宿费:双人间105元/天/人。 7、家属来中心看望老人就餐费:每人每餐15元,节假日每人每餐30元。 8、电费:入住者自带冰箱、洗衣机等每月各收15元电费。 9、如乙方担保人要求甲方提供收费标准以外服务的,经双方协商另行收费。 |
免责声明:我们注重分享,文章、图片来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如有异议,请告知小编,我们会及时删除。
依据《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第12条,《信息网络传播权力保护条例》第14条/23条,即“避风港原则”,本文中部分图片及文字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行为请及时联系客服删除,本网不对内容传播行为承担行政法律责任。不承担与著作权或相关权有关的信息审查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