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吉林市御嘉缘老人护理中心 |
机构类型 | 老年公寓 |
所在地区 | 吉林/吉林市 |
床位数量 | 100 张 |
最低收费 | 1000 月/元 起 |
收住人群 | √ 自理 |
机构特色 |
1、住养老人应遵守吉林市丰满区御嘉缘老人护理服务中心的住养守则。
2、住养老人之间应互相体谅、包容,不因个人习惯影响他人生活。
3、为避免安全隐患,住养老人需严格遵守《吉林市丰满区御嘉缘老人护理服务中心消防安全制度》。
4、为防止疾病传播,养老院严禁携带或饲养猫狗等宠物。
5、请节约用水用电,使用公用电器时应遵守院内的相关规定。
6、住养老人有责任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卫生,不在公共场所堆放杂物、随意张贴。
7、住养老人有责任爱护公共财物,如因本人使用不当造成损坏,需照价赔偿。不得擅自将报刊杂志、活动室桌椅等公共物品私自取回房间。
8、为了您和其他老人的健康,不提倡在室内的居室和公共场所吸烟。家属吸烟请移步户外。
9、出于安全考虑,住养老人如需外出,或者有亲友来访,请及时告知当班护理员,并做好相应登记。
10、住养老人之间不准随便互换宿舍;不准随意留宿亲友,如有需要请与管理部联系。
11、住养老人如有贵重物品,请谨慎保管。
12、养老院为住养老人提供了完备的休闲娱乐设施,鼓励您根据我院活动安排,结合本人身体情况,有选择地参与各项活动,发挥自身所长,享受健康多彩的晚年生活。
13、住养老人在院内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其他老人或工作人员推销、售卖物品。
14、为您服务是工作人员的职责,随时为您提供帮助是我们的荣幸。院内工作人员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馈赠,欢迎住养老人配合并检查我们的工作。
免责声明:我们注重分享,文章、图片来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如有异议,请告知小编,我们会及时删除。
依据《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第12条,《信息网络传播权力保护条例》第14条/23条,即“避风港原则”,本文中部分图片及文字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行为请及时联系客服删除,本网不对内容传播行为承担行政法律责任。不承担与著作权或相关权有关的信息审查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