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沂源县老年康复养老中心 |
机构类型 | 老年公寓 |
所在地区 | 山东/淄博市 |
床位数量 | 100 张 |
最低收费 | 500 月/元 起 |
收住人群 | √ 自理 |
机构特色 |
首先向养员及家属表示热烈的欢迎!
一、患精神病、传染病者不可入住。
二、入住康复中心时监护人(儿女)持老年体检表、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的登记。
三、入住前请提前预定房间,缴纳1000元押金并填写入住中心合同。
四、入住需自带换洗衣服、被褥各一床、三个盆、三条毛巾(洗脸、洗脚、洗屁股不可混用)、枕头、洗衣粉、肥皂、卫生纸、喝水杯、刷牙用品。
五、中心为老人提供:消毒餐具一套、床单、被罩、枕巾、消毒液各一套。
六、新入住的老人在一周之内若不适应集体生活,护理费、房间、床位费、服务费、水电暖免费,需缴纳工本费50元,餐费按天计算收费;若适应这里的一切生活从入住之日起计算费用。
七、老人生病住院或回家小住和春节期间,7天内费用照收,7天后扣出生活费,其他费用照常缴纳。
八、除中心内允许正常用电之外,自带电器,如按摩器、气垫、电饭锅等,每天按功率大小折算用电量,加收每度电1.00元,若用空调电费自付,为了保障老年的安全,禁止用电褥子,以免发生危险。
九、如老人体重超重(不能自理的老人)另外着情收费一个等级。
十、老人若需要打吊针通血管等,需家人陪护,以免发生药物反应出现意外。
十一、老人若不经同意擅自出门,发生一切问题自付。
十二、老年疾病具有突发性、多变性、不典型性及易引起后遗症的特点,出现疾病变化,突发疾病或出现意外事故等情况,希望家属予以理解,及时转院诊治并积极处理相关事宜。如:
1、突发心、脑血管疾病,或致“猝死”;
2、由于身体内在因素,肢体乏力容易导致跌倒,造成“骨折”或其他意外情况;
3、体弱多病,长期卧床的养员,虽尽力精心护理,也难免出现一些并发症(如肺部感染、褥疮、尿路感染等);
4、由于身心疾病,养员行为不能自控,会出现自伤、自残、自杀或伤害他人等行为,本院在此特别提醒,出现上述情况本院不承担责任。
另需说明:
(1)、本院为了养员本人和其他养员的利益,可能对养员实行安全保护措施,希望予以理解和配合。
(2)、 养员在院入住期间,出现病情变化,突发病、意外事故时,院方会立即通知家属,家属应及时赶到,送往医院进行治疗。特急情况下,公寓求救120救护中心送往医院救治,家属应及时赶往医院负责办理医疗或住院手续。费用由养员家属承担,本院不派人员护理。如果确实需要护理,家属应支付相应的护理费。
十三、 老人若因突发病导致昏迷或者是死亡,工作人员通知家属后,不许在此哭闹或是过长的停留,以免影响其他老人的情绪或环境。
请养员及家属慎重考虑,领会各条款的含义及法律后果,确认无异议后,再做出是否签定《入院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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