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潍坊市社会福利院 |
机构类型 | 福利院 |
所在地区 | 山东/潍坊市 |
床位数量 | 100 张 |
最低收费 | 500 月/元 起 |
收住人群 | √ 自理 |
机构特色 |
护理级别 |
评估标准 |
服务内容 |
三级护理 |
身体基本健康,日常生活可以自理者。 |
1.为老人建立健康管理档案。 2.引导老人熟悉居所设施及周围生活环境。 3.负责老人房内卫生及床上用品清洗。 4.督促老人保持个人卫生。 5.督促老人保暖、进餐、服药、适当运动及休息。 6.每日送饭送水服务。膳食科为老人专门定制每日营养食谱。 7.组织老人参加文体娱乐、健康讲座,为老人进行心理疏导。 8.楼层24小时护理员值班。 |
二级护理 |
1.在指导下,饮食、起居能自理者。 2.在督促和帮助下,大小便能自理者。 3.患有严重疾病(脑血栓后遗症、心脏病、高血压)病情比较稳定,但日常生活需要适当帮助者。 4.患有多种慢性疾病,不宜多活动或体质尚可,但年龄超过80岁以上者。 |
完成三级护理内容外: 1.协助老人穿脱衣物。 2.协助老人整理内务、如厕、冲凉。 3.定期为老人清洗外衣、修剪指趾甲。 4.送饭送水,鼓励并协助老人到餐厅用餐; 5.做好老人生活用品的消毒工作。 6.督促并协助老人适量参加户外运动,比如晒太阳、行走等。 |
一级护理 |
1.思维功能障碍,言行及大小便轻度不能自控者。 2.饮食起居有部分困难,需要给予协助者。 3.视觉模糊不清或肢体功能障碍行动有困难者。 4.体质尚可,但年龄超过90岁以上者。 |
完成二级护理内容外: 1.帮助老人起床、穿衣、处理二便、冲凉等。 2. 按时为老人喂水喂饭,及时更换纸尿裤。 3.帮助老人翻身、更换体位,以防压疮。 4.护理员每隔2小时巡房一次。 5. 为老人开展针对性康复及谈心活动。 6.按时为老人分发药品。 |
特护 |
1.思维功能严重障碍,完全不能自控和自理大小便者。 2.因各种原因长期卧床不能下地行走者。 3.患有严重疾病(脑血栓后遗症、高血压、心脏病)病情正处于活动期必须绝对卧床者。 4.病情危重,生病体征不稳定,随时会出现病情变化而需要密切观察者。 5.双目失明或肢体残疾,功能严重丧失,生活需特殊照顾者。 6.入住者及家属要求提高护理等级,在生活上和医疗上给予特殊照顾者。 |
完成一级护理内容外: 1.每日为需要护理的老人做好鼻饲管护理和导尿护理。 2.每日为老人做口腔护理。 3.帮助大便排除困难者进行排便疏导。 4.护理员24小时专人护理服务。 5.对患病老人严密观察,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6.为老人开展针对性的康复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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