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临沂市河东区父母之家老年公寓的入住条件和要求

机构名称   临沂市河东区父母之家老年公寓
机构类型   老年公寓
所在地区   山东/临沂市
床位数量   100 张
最低收费   1000 月/元 起
收住人群   √ 自理
机构特色   
 

一、入住公寓时须经入住人和亲属同意,并仔细阅读入住协议书、公寓制度、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认可后签入住协议书。
二、入住公寓,不准随身携带贵重物品(耳环、戒指、手镯等饰品),大额定金必须交公寓办公室保存,随用随取,如有丢失概不负责。
三、入住公寓时也可自己携带被褥、枕头、尿垫、便器等生活用品,每件物品均标上名字,以便区分;如用公寓生活用品另计收费。
四、入住公寓时须携带入住人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当月医院体检证明;如国家供养老人须携带国家供养的三无、五保、低保老人证等相关证件。
五、入住公寓时须缴纳入住人当月、当季度或当年的服务综合费,如入住人有事外出须请假,请假在半月以上(含半月)者的服务综合费(除床位费)方可延续。
六、入住公寓前入住人或亲属必须如实介绍入住人的自身身体和精神状况,如有精神病、传染病、心脑血管病、各种老年病的患者,要如实告知,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入住人或亲属负担。
七、入住人的服务综合费不包括:取暖费、过节费、医疗费等费用;若饮食、住宿等有特殊要求,须另外计费。
八、凡入住人及亲属的登记电话、住址如有变化,24小时内通知公寓办公室更改,否则因此而出现问题和造成的损失,责任自负。
九、入住人在入住公寓期间突患重病、急病,公寓采取第一时间抢救,抢救所有费用由入住人亲属负担,入住人亲属应在接到电话最短时间内赶往医院,否则造成一切不良后果由入住人亲属承担。
十、入住人在公寓服用自带药品应先告知公寓医务人员,便于管理观察,否则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入住本人或亲属承担。
十一、入住人不得在公寓住室使用电器、燃器、利器等危险设备,否则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入住人或亲属承担。
十二、根据入住人的身体健康变化需求及公寓内部管理的需要,公寓有权对入住人的养护服务级别和服务费进行调整。入住人和亲属应支持公寓做好入住人服务的各项工作,如不配合或不履行对入住人的义务,公寓有权终止入住协议。
十三、鉴于入住人系成年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无权限制其人身自由,公寓要求入住人外出时应进行登记或写假条,(身体和精神健康的入住人);以便管理和对入住人服务,否则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入住人或亲属承担。
十四、入住人在入住公寓期间要严格遵守公寓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社会公德,文明休养,尊重工作人员,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用电,损坏公物原价赔偿。
十五、来客探望,要遵守公寓的规章制度,未经允许不得留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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