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厦门市红日老年公寓 |
机构类型 | 老年公寓 |
所在地区 | 福建/厦门市 |
床位数量 | 100 张 |
最低收费 | 3000 月/元 起 |
收住人群 | √ 自理 |
机构特色 |
1、老年人若要入住本公寓,请在仔细阅读协议书、公寓制度、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并与家属协商同意后,签订入住协议书,正式入住本公寓。
2、老年人入住公寓后,请不要随身携带贵重物品(耳环、戒指,手镯等饰品)及有价证券,大额现金请交付亲属或本公寓办公室保存。若有丢失,本公寓恕不负责。
3、入住时请将自己携带的自用品做上记号,被褥、枕头、衣物等生活用品则可以绣上自己的名字或记号。
4、入住时请携带送养人的身份证原件或能证明送养人身份的证件原件、入住老人的身份证原件、体检表、病历(如有的话)以便能如实填写入住申请表。请家属留下有效的联系方式(电话等)。
5、入住时请提供老人入住前30天内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未患精神病、传染病等的体检证明。若未能提供,本公寓可负责安排老人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送养方承担。
6、入住时送养人请在本公寓预存备用金1500元,以备不时之须,请送养人保证备用金在1500元。老人离开公寓后,将凭收据如数退还。因备用金不足或未交而造成的后果,本公寓恕不承担。
7、入住前家属和入住人请如实介绍入住者的自身情况及病情,送养人请在入住申请表如实说明入住老人的身体和精神状况,对于精神病、传染病、心血管病等各种老年疾病请如实告知,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本公寓恕不负责。
8、入住老人的代养费不包括:取暖费、空调费、过节费、医疗费等。若对饮食、住宿有特殊要求,请及时跟公寓方面提出,另行计费。
9、入住老人如连续离开公寓5天以上,我们将退还伙食费和服务费,其他费用恕不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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