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栖霞区悦园老年公寓的入住条件和要求

机构名称   栖霞区悦园老年公寓
机构类型   老年公寓
所在地区   江苏/南京市
床位数量   100 张
最低收费   500 月/元 起
收住人群   √ 自理
机构特色   
 

一、入住条件:
南京悦园老年公寓面向社会开放,凡本人自愿,能适应集体生活,按时交付有关费用者,均
申请入住。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谢绝入住。
(1)患有传染性疾病的;
(2)患有精神病的;
(3)有妨碍他人正常生活或休息的;
(4)慢性病急性发作、突发疾病病情重需住院治疗的;
(5)对异性有异常性行为的;
(6)情绪低落、情绪激动易发生意外的;
(7)不适应或不适合集体生活的;
(8)其它原因不宜入住的。
已经入住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入住协议自行终止,请其主动配合办理离院:
(1)患有传染性疾病的;
(2)患有精神病的;
(3)隐瞒病史而未及时治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4)严重妨碍他人正常生活且经劝告无效的;
(5)3次以上不按时、足额交纳入住费用或拖欠入住费用达2个月的;
(6)甲方按分级护理标准需变更乙方护理级别而乙方或丙方不同意的;
(7)乙方患病需要治疗,而拒绝治疗且不愿另行协商的;
(8)不遵守院方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
(9)其他不适应或不适合集体生活的。
二、入住程序
咨询、登记→详细了解“入住须知”→提供健康体检报告、病历→评估确定老人是否可以接受入住→填写“入住申请表”→确定护理等级→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安排床位→签定入住协议、交付押金和首月入住费(自愿交纳意外伤害保险费)→入住观察一周→正式入住。
三、老人入住规则
1、遵守入住规则,听从工作人员的指导,与工作人员密切配合,安心休养。
2、遵守作息时间,讲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物及果皮,便后冲洗便器,不在室内吸烟和喧哗,禁止私自使用电器,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安静。
3、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用电,若损坏照价赔偿。
4、服从管理,不得乱串房间和自行调换床位,不得留宿住他人。
5、不得擅自离开公寓,若要离开,须办理“暂离手续”,并佩带休养证,行路注意安全,外出期间发生意外责任自负,回来后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6、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诊疗场所,不得翻阅医疗文件。
7、饮食由老年公寓统一供给和配发,非工作人员不得参与配发。因病情需要由医生决定的饮食老人及家属不得随便更改。自带食物卫生、饮食安全自己负责。
8、药物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发放,自行保管及自行服用者自己负责。
9、出院时必须结清帐目,点清公物后,方可离开。  
四、友情提示:
1、老人入住时,须确定监护人或委托人(单位),监护人或委托人负责老人入住期间的费用缴纳、疾病治疗及相关事宜的处理等。
2、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一张,1寸照片2张、委托人(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赡养关系证明。
3、公寓实行先按月交费的方式。入住首月按实际天数收费,以后每月16日至30日交纳费用,也可按季、半年、全年预交。
4、老人的护理等级由老年公寓根据老人的年龄、健康状况、思维功能、残疾程度、自理能力等评估而定。
5、老人入住时均须体检,入住后每年体检一次,费用自理。
6、如老人存在心理、生理或疾病等方面问题,监护人或委托人应协助做好工作,不得借故推托。
7、老年公寓提供床上用品,其他生活用品自备。衣服根据季节需要备用,尿失禁者备尿不湿和全棉大尿布。不得携带贵重物品,若需携带,须交由老年公寓统一保管,并签订保管手续。个人家具、家电、易燃、易暴、易腐、刀剪等锐器及其它危害人体健康和设施安全的物品不得携带入公寓。
8、老人发生突发事件,监护人或委托人在接到通知后,务必及时前来处理相关事宜。监护人或委托人未到前,老年公寓可采取应急措施,按授权书进行处理。
9、来客探望,要遵守制度,维护环境整洁、安静,不得留宿。
10、入住老人及家属可以随时对老年公寓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帮助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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