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海口振东老年公寓-爱至家老年护理院 |
机构类型 | 护理院 |
所在地区 | 海南/海口市 |
床位数量 | 100 张 |
最低收费 | 3000 月/元 起 |
收住人群 | √ 自理 |
机构特色 |
1.入住条件
老年公寓面向社会开放,凡是年满50周岁以上,本人自愿。符合入住条件,能适应集体生活,按时交付有关费用者,均可申请入住。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入住,己经入住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入住协议书自行终止,请其主动离开公寓。
1)患有传染病的、患有精神病的、隐瞒病史的;
2)严重防碍其他老人正常生活的;
3)不按时交纳入住费用的;
4)无视公寓方规章制度及其他原因不宜在公寓住养的。
2.入院流程:
1)护理部主任负责接待老人和家属;
2)由主任通知医生,并和医生一起对老人进行评估,评估后确定护理级别;
3)医生和家属在办公室签订协议,由院长签字同意入住;
4)副主任安排床位,交待清洁员做好清洁卫生;
5)护理部主任协助后勤主管领取老人用品,交待负
责管组护理员铺好床,并对老人的用品做好登记;
6)护理部主任和各部门做好交班工作;
7)护理部主任制定护理计划;
8)护理员根据护理计划进行护理;
3、不宜携带入公寓的物品:
1)沙发、凳子、椅子、木箱、橱柜及宠物等
2)易燃、易爆、易腐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和设施安全的物品
3) 未经批准不得带入的其他物品
4、公寓公约
1)爱公寓如家,自觉维护公寓内正常的生活秩序。
2)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团结友爱,互相谅解,和睦相处。
3)严禁吵架,打骂、搬弄是非,不得干扰公寓内正常的工作秩序和老年人的正常休息。
4)保持居室及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5)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用电。
6)按时交纳各种费用,确保服务准时到位。
7)要服从管理,尊重工作人员的劳动,听从工作人员的善意劝告。
8)不准向工作人员赠送及转借钱物,老人之间不能借贷。
9)患病时要听从医生的治疗及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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