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衢州市社会福利院 |
机构类型 | 福利院 |
所在地区 | 浙江/衢州市 |
床位数量 | 100 张 |
最低收费 | 500 月/元 起 |
收住人群 | √ 自理 |
机构特色 |
一、入院条件
1、具有本市城市户口的“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老人(简称“三无”老人)。
2、经县级以上医院诊断无精神病史和传染病史。
3、本人自愿申请入院。
二、入院需提供材料
老人近三个月内的体检单、审批表、入院通知单、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2张、老人的近期一寸彩照2张、入住福利院的费用及医疗备用金。
三、申报程序
1、“三无”老人向所在街道办事处提出入院申请。
2、街道办事处根据本人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者填报市社会福利院“三无”老人审批表,一式三份报送所在区民政局。
3、区民政局根据街道办事处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并组织人员进行走访、调查,并将走访、调查详细情况整理成文,报区政府复核、落实经费情况,然后报市民政局审批。
4、由市民政局审批后与福利院联系床位,床位确定后由市民政局开具“入院通知单”。
5、由区民政局及街道办事处带审批表及入院通知单,将“三无老人”送到福利院。
三、入院
区民政局及街道办事处将“三无老人”送到社会福利院前,须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必须到县级以上医院给入院老人进行健康查体。
2、街道办事处必须给入院老人备齐所需的生活用品。
3、户口迁移信和本人档案。
4、“三无”老人的费用需每月月初(1至5号)由区民政局交费。
5、“三无”老人在入住福利院期间,突发福利院无法处理的疾病,福利院休养部将通知区民政局,区民政局接到通知后需尽快赶赴医院为老人办理入住医院的一切手续及费用,老人在医院住院期间的护理、医疗也均由区民政局承担。
四、入院后,因不服从管理,经劝说不改者市福利院有权将人退回,若隐瞒事实真相,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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