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达州市君慈老年公寓 |
机构类型 | 老年公寓 |
所在地区 | 四川/达州市 |
床位数量 | 100 张 |
最低收费 | 500 月/元 起 |
收住人群 | √ 自理 |
机构特色 |
服务对象
- 气切、管灌及导尿管者
- 失智及行动不便者
- 短期或日间托护者
- 中风导致失能者
- 植物人及大小便失禁者
- 生活不能自理安享晚年者
- 出院仍须继续照护者
入住须知
一、老人入住时须入住者和家属同意,并仔细阅读协议书、公寓制度、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认可后签约入住协议书。
二、老人入住公寓,不准随身携带贵重物品(耳环、戒指、手镯等饰品),多额现金必须交公寓办公室保存,随用随取,否则如有丢失概不负责。
三、入住时须携带送养人的身份证原件或户口本原件,入住者的身份证原件、病历,如实填写入住登记表,有效联系电话。
四、入住时送养方应提供老人入住前30日内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未患精神病、传染病的体检证明,若未提供,公寓负责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送养方承担。
五、入住前家属和入住者必须如实介绍入住者的自身情况及病情,送养方必须向公寓如实说明入住老人的身体和精神状况,对精神病、传染病、心脑血管病,各种老年病,如实告知,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送养方负责。
六、入住老人的代养费不包括:取暖费、降温费、过节费、医疗费。
七、老人入住或离开公寓不足半月按半月收费,超过半月按一个月收费。
八、凡老人家属登记电话、住址如有变化,24小时内通知公寓办公室更改,否则因此而出现问题和造成的损失,责任自负。
九、老人入住公寓期间突患重病、急病,如老人家属不同意到医院抢救,只留在公寓治疗,送养方必须在合同上签约附加条款,老人病情严重或出现意外,由送养方负责。
十、老人在公寓服用自带药品应先告知公寓医务人员,便于管理观察,否则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送养方承担。
十一、老人不得在公寓住室使用电器、燃器、利器等危险设备,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或送养方负责。
十二、老人亲属应支持公寓做好入住老人的各项工作,如不配合或不履行对老人的义务,公寓有权终止入住协议。
十三、根据老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公寓要变更护理级别时,送养人应配合,否则发生意外,公寓不负责任。
十四、鉴于入住老人系成年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老人,公寓要求入住老人外出应进行登记或写假条,以便管理和对老人服务。(擅自离开公寓者,发生意外其后果由当事人或者家属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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