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德阳市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 |
机构类型 | 老年公寓 |
所在地区 | 四川/德阳市 |
床位数量 | 100 张 |
最低收费 | 1000 月/元 起 |
收住人群 | √ 自理 |
机构特色 |
1、入住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近期体检证明(一级甲等医院及以上),如有监护人(或费用支付人),监护人(或费用支付人)也应同时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根据入住人员体检情况选择入住房间及护理等级。
3、入住人员或监护人应如实填写入住人员身体健康情况与生活习惯表。
4、入住人员须遵守《养老服务合同》相关条款,如入住方未如实提供信息而造成的一切经济、精神损失均有入住方承担。
5、入住人员的生活必需品如被褥、洗漱用品等,本敬老院在入住时为您提供,入住人员如因大小便失禁者请自行携带尿布和卫生用品。
6、入住人员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及现金,如有遗失,责任自负。
7、入住人员及监护人(或费用支付人)的通讯地址及电话应详细填写,保障信息畅通。如地址和电话有变化及时联系,若由于变更失去联系而发生意外,其责任由入住人员及监护人(或费用支付人)自行承担。
8、入住人员如不需甲方投资治疗,也不需提供120绿色通道,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书面说明。
9、入住人员自入住起7日内为试住期,在此期间入住方或院方违反《养老服务合同》中的条款而无法继续履行协议,双方均可提出终止合同的要求,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养老服务合同》的,敬老院可按照入住人员离院前发生的相关实际费用收取。
10、检查是否有褥疮,皮肤病,若有此类疾病,离院就医待老人完全康复后方可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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