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武汉市江岸区长航社区养老院 |
机构类型 | 养老院 |
所在地区 | 湖北/武汉市 |
床位数量 | 50 张 |
最低收费 | 1000 月/元 起 |
收住人群 | √ 自理 √ 半自理 |
机构特色 | √ 异地收住 |
1.入住条件
老年公寓面向社会开放,凡是年满50周岁以上,本人自愿。符合入住条件,能适应集体生活,按时交付有关费用者,均可申请入住。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入住,己经入住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入住协议书自行终止,请其主动离开公寓。
1)凡是与“法抡功”或其他邪教组织有关联的;
2)患有传染病的、患有精神病的、隐瞒病史的;
3)严重防碍其他老人正常生活的;
4)不按时交纳入住费用的;
5)无视公寓方规章制度及其他原因不宜在公寓住养的。
2.入住程序
到办公室提出入住申请,携带老人的身份证及两张一寸免冠照片,根据老人实际身体状况和体检资料综合评估,若符合入住条件,则确定老人的护理等级尽快安排床位,并发入住通知书。双方签定自费入住协议书,并到财务科交纳所需费用,老人入住公寓。
3、不宜携带入公寓的物品
1)沙发、凳子、椅子、木箱、橱柜及宠物等
2)易燃、易暴、易腐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和设施安全的物品
3) 未经批准不得带入的其他物品
4、公寓公约
1)爱公寓如家,自觉维护公寓内正常的生活秩序。
2)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团结友爱,互相谅解,和睦相处。
3)严禁吵架,打骂、搬弄是非,不得干扰公寓内正常的工作秩序和老年人的正常休息。
4)保持居室及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5)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用电。
6)按时交纳各种费用,确保服务准时到位。
7)仪表整洁,穿着得体,注意自身文明形象。
8)要服从管理,尊重工作人员的劳动,听从工作人员的善意劝告。
9)不准向工作人员赠送及转借钱物,老人之间不能借贷。
10)患病时要听从医生的治疗及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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