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上杭县金秋老年公寓 |
机构类型 | 老年公寓 |
所在地区 | 福建/龙岩市 |
床位数量 | 1000 张 |
最低收费 | 1500 月/元 起 |
收住人群 | √ 自理 √ 半自理 √ 不能自理 √ 特护 |
机构特色 | √ 异地收住 |
一、上杭县金秋老年公寓住养对象为年满50周岁的女性、年满60周岁的男性或符合法定退休年龄且具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二、上杭县金秋老年公寓为民营性质的养老服务机构,属非企业法人社团组织,按商业化养老产业模式运作。其行为主体是有偿提供符合现行养老体系标准的综合服务,不承担无偿赡养社会特 定个人的责任与义务。
三、住养对象(主合同称乙方)必须提供法定托养人(主合同称丙方),并在三方自愿的情况下(经确定三方各自具有民事行为能力)鉴定的入住托养合同方能生效。任何一方故意遗漏个人信 息或有其它隐瞒行为,一经确认所签合同自动作废,为无效合同。
四、乙方及丙方签订入住托养合同前必须向上杭县金秋老年公寓(主合同称甲方)业务经理详细了解金秋老年公寓的住养条件、服务项目、服务等级、收费标准等相关事项。
五、乙方签订入住托养合同前必须到甲方指定医院做入住前体检,并提供个人体检报告单。患有精神疾病、传染病、老年性痴呆症等不适合集体生活的疾患者,甲方有权拒绝其入住。对已入住 者甲方有权给予请退并单方解除合同直至追诉其违约责任。
六、乙方入住金秋老年公寓后,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甲方为确保老年公寓正常运作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个人行为准则,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纪的活动和不文明行为。
七、乙方入住金秋老年公寓必须服从甲方工作人员的安排。甲方将为乙方选定个人生活管家,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的日常生活提供周到贴切的管家服务。乙方入住期间若有困难,请与甲方选定 的个人生活管家及时进行沟通,个人生活管家将协助乙方解决日常生活中所碰到的疑难问题。
八、上杭县金秋老年公寓是一个开放式公共社区,丙方作为托养人于甲方若无其他约定,乙方可自由出入公寓去参加其他社会活动。但每次离开公寓需向个人生活管家请假备案,并在社区保安 室签证进出公寓具体时间。
九、上杭县金秋老年公寓建有完备的各项娱乐健身设施,除甲方另有规定的外,乙方均可无偿使用。为确保安全,乙方需要健身休闲时,应根据自身条件且在甲方专业人员指导下选择适合自己 的健身休闲方式,以免误伤。
十、如无特殊约定,甲、乙、丙三方签订入住托养合同时,乙方或丙方应先交纳合同约定的相关费用。待乙方正式入住,甲、乙、丙三方同时办理完整的交接手续,合同正式生效。合同约定期限届满或由于其他原因合同终止,乙方或丙方应提前一个星期办理退房手续,乙方必须在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当天搬离老年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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