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赣州添立养生院」
机构类型:
医保,民办
床位数:
300
地址:
赣州市大公路2号
收费:
2200 - 4200
成立时间:
未知
收住对象:
自理,半自理/介助,查看护理分级标准
简介:
- 所在地区: 江西 - 赣州市 - 章贡区
- 机构类型:养老院
- 机构性质:民办
- 负 责 人:李玲玲
- 成立时间:2010年
- 占地面积:7860平方米
- 床位数:300张
- 收住对象: 自理半自理/介助不能自理/介护特护
- 收费区间:2200 - 4200
- 特色服务: 可接收异地老人
服务内容:
半护 全护 特护 一对一陪护
配套设施:
服务设施:
每个房间设有上下两层,楼上主要用于储藏,有一大衣柜,楼下设有床 床头柜 小圆桌 围椅 写字台 写字凳 穿衣镜 电视机 电话机 宽带 空调 电热水壶 洗手间(蹲盆 洗手台 淋浴与洗手盆24(中央空气能热水机)小时供应热水。康复室 医疗室 护士站 多功能娱乐室 餐厅
入住须知:
- 联 系 人:李玲玲
- 地 址:赣州市大公路2号
- 网 址:
- 交 通:
- 大公路2号
收费标准:
2017年添立养生院老人住养收费一览表 | ||||
费用名称 | 类别 | 收费(元) | 备注 | |
审批前 | 评估家访费 | 100/人 | 老人试住转长住时抵扣住养费,全额返还,家院距离较远时另加收交通费。 | |
家访交通费 | 根据实情 | 本院内免收家访交通费,给院外的老人家访时按单程的士,单程公交车费按实由家属支付。 | ||
入住时 | 物品保证金 | 2000/人 | 入住交纳,退院时如物品无损坏可全额退款。 | |
医疗备用金 | 3000/人 | 入住交纳,退院时如无动用则全额退款。 | ||
意外保险费 | 200/年 | 入住即交,一年到期后续交。 | ||
辅具购买 | 评估行为能力 | 按辅具类型在门口老年用品超市购买。 | ||
住养费 | 床位费 | 单人间 | 1600/月、人 | 按月收取 |
双人间 | 800/月、人 | |||
多人间 | 800/月、人 | |||
护理费 | 一级 | 1000/月、人 | 按评估等级收费按月收取 | |
特三级 | 1400/月、人 | |||
特二级 | 1800/月、人 | |||
特一级 | 2200/月、人 | |||
失智轻度 | 2200/月、人 | |||
失智中度 | 2800/月、人 | |||
失智重度 | 议价 | 特殊需要 | ||
伙食费 | 全院统一 | 680/月、人 | 按月收取 | |
水电 | 水电费 | 普通护理区域 | 按水电表计量 | 与室友平分,按季度收取 |
失智区 | 按人头包干 | 平均每月90元(或春秋季60元/月,夏季120元/月),用量过多的老人适当加收。 | ||
其他 | 紧急送医服务费 | 按200/天、人 | 1——4小时按半天计算4——8小时按一天计算 | |
物品破坏 | 依据物品清单 | 以房间为基数,第一次免费更换,每次损坏照价赔偿 | ||
药盒 | 20/盒 | 需要吃药的老人 | ||
门禁一卡通 | 工本费 | 20/张 | 首次免费,补卡加收 | |
有线电视费 | 10/月、人 | 可与室友平分,退院时退还 | ||
空调、电视遥控器电池 | 5/对 | 首住免费,之后加收 | ||
点菜 | 需要额外点菜,按菜定费 | |||
需求调整房间 | 100/次 | 第一次调整房间免费,第二次起收费100元一次 |
联系我们:
添立养生院入住须知
一、住养对象条件
1、性格脾气、生活、行为习惯等适合过集体生活。
2、无传染病和精神类疾病。
3、符合入住条件的老年痴呆患者,经监护人同意入住专护区。
4、申请入住老人持有赣州市户口,或至少有一名子女持有赣州市户口且在赣州市内有固定居所。
二、办理入住须提供的以下资料
1、体检报告(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体检项目:一般内外科、五官、大小便常规、血常规、胸透、B超、肝功能、输血四项、血糖、血脂、心电图、老年痴呆检查、骨密度。(项目必须齐全)
2、老人及监护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医保手册复印件;近期2寸蓝底照片四张;医疗保证金、物品押金、首月住养费、其他首次入住时的相关费用;赣州市中国银行储蓄卡一张(用于老人费用缴纳,本院不受理现金)。
三、注意事项
1、入住须经资料提供、体检、评估、家访、试住、试住转长住等必经流程,填写入住申请批审表。
2、根据《老人入住通知单》办理入住手续,入住前请按照要求准备物品,不符合要求的,拒绝办理手续。房间内个人物品由个人保管,公共物品与室友共同保管,水电费由同房全体室友共同平均分担。
3、入住一个月为试住期。在此期间,老人如果不能适应新环境,或无法适应住养管理,将要求老人退院。试住期满前7天内,监护人需到院内办理相关手续(如老人符合长住条件,监护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为老人办理试住转长住手续,如老人不符合入住条件,请监护人办理退院手续)。
4、本院仅接待老人监护人办理住养手续,家属必须为老人购买老年人意外险。
5、办理入院手续的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8:00——11:00。
6、建议老人不携带任何贵重物品(现金、存折、金、银、珠宝等等)入住。但必须配备老年人专用辅具。
7、禁止携带大功率电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物品入院。
8、通过评估审核后,本院会对老人做家访,家访费100元/人,监护人须提前预交家访费,如家访不合格,退还家访费用;家访合格,试住一个月后,办理试住转长住手续时,退还家访费。家访产生的交通费(院方规定范围内免费)按实际产生额计算。
9、通过家访后,行政部电话通知家属,预约入住时间,老人方可入住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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