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爱心老年公寓」
机构类型:
医保,民办
床位数:
260
地址:
朝阳市龙城区龙鸟大街8A号(七道泉子农业园区)
收费:
1080 - 3800
成立时间:
未知
收住对象:
自理,半自理/介助,查看护理分级标准
简介:
- 所在地区: 辽宁 - 朝阳市 - 龙城区
- 机构类型:老年公寓
- 机构性质:民办
- 负 责 人:张力
- 成立时间:2013年07月25日
- 占地面积:5000平米
- 床位数:260张
- 收住对象: 自理半自理/介助不能自理/介护特护
- 收费区间:1080 - 3800
- 特色服务: 可接收异地老人
服务内容:
自理
半护
全护
特护
配套设施:
服务设施:
电梯
空调
活动大厅
阅读室
健身室
棋牌室
医护室
洗浴室
餐厅
会议室
专人组织老年人活动
入住须知:
- 联 系 人:张力
- 地 址:朝阳市龙城区龙鸟大街8A号(七道泉子农业园区)
- 网 址:
- 交 通:
-
朝阳市16路公交车,到“希波集团”下车西走1公里;
朝阳市15路公交车,到“化石公园”下车北走1公里。
收费标准:
标准入住价格:每人、每月
级别 |
床位费 |
护理费 |
伙食费(特殊饮食老人,标准另订) |
其它费用(水电费,每人每月30元。所提供设施、设备的维护;洗被套、床单等其他杂支费用) |
合计 |
|
双人间 |
双人间 |
|||||
休 养 |
900 |
100 |
450 |
80 |
1530 |
|
介 助 |
三级护理 |
900 |
500 |
450 |
80 |
1930 |
二级护理 |
900 |
1000 |
450 |
80 |
2430 |
|
介 护 |
一级护理 |
900 |
1500 |
450 |
80 |
3130 |
特殊护理 |
900 |
2000 |
450 |
80 |
3430 |
联系我们:
欢迎您入住本公寓,为了给您创造一个舒适、安静的休息环境,请自觉遵守公寓一切管理制度。
1、严禁大声喧哗,使用电视、收音机等应控制音量,保持公寓内安静有序。
2、严禁随地吐痰、乱扔果皮、塑料袋、纸壳等杂物,保持室内卫生清洁,衣被鞋帽摆放整齐。
3、公寓的碗碟、筷子、报纸等公共物品不准私自带入房间。
4、爱护健身器材及其他公共设施,因不合理使用造成公寓物品损坏应折价赔偿。
5、室友之间要讲团结、讲互助,提倡礼貌待人,宽容大度,善良友好的光荣传统。
6、不准在公寓内饲养各类动物,严禁将宠物带进公寓。
7、要服从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变化的需要对您的住室、床位进行调换。
8、入住老人不准留家属、客人和小孩,来探望老人的家属不要长时间逗留,不得在老人房间研究和处理琐事,晚九点前必须离开公寓,避免影响老人正常休息。
9、保管好自己的物品,贵重物品可申请由财务部代为保管,由于记忆不清一时找不到的物品,应找公寓领导或服务员协助查找,未找到之前不要随意猜疑他人,以免因误解而影响友好相处。
10、睡觉必须关灯,九点半必须关电视,卫生间的灯必须保证人走灯灭,违者罚款。
11、强化防火意识,严禁将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带入公寓;不准使用电炉子、电锅、酒精锅和其他非公寓配备的电器,确实需要使用有治疗作用的用电医疗器械,须向公寓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登记交费使用。因违规使用电源或使用电器而引起的不良后果由使用人负责。
12、冬季供暖期间不得使用电褥子,供暖前后遇寒流时,公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用电褥子的时间,因身体原因确需要使用的老人,应申请批准后方可使用并严加谨慎,电费由个人承担,对违规使用者(含在供暖期间内床下仍铺着电褥子)查处一次罚款50元。
13、不提倡老人外出,有活动能力的老人外出散步、购物、探亲等事宜,必须向服务人员登记外出原因和时间,并及时返回;活动及思维能力差的老人不得个人私自外出,必须由家属陪同,凡外出老人发生的摔倒,车祸及其他意外伤害等一切责任均自负。
14、尊重服务人员的劳动和人格,不伤害服务人员的自尊心,若您对服务员有意见可向公寓领导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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