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南京江宁幸福园护理院」
机构类型:
医保,民办
床位数:
127
地址:
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桃源路40号
收费:
2500 - 3000
成立时间:
未知
收住对象:
自理,半自理/介助,查看护理分级标准
简介:
- 所在地区: 江苏 - 南京市 - 江宁区
- 机构类型:养老院
- 机构性质:民办
- 负 责 人:陈先生
- 成立时间:2015年01月27日
- 占地面积:2000
- 床位数:127张
- 收住对象: 自理半自理/介助不能自理/介护特护
- 收费区间:2500 - 3000
- 特色服务: 可接收异地老人 具备医保定点资格
服务内容:
我院服务内容:养老、护理、医疗、康复、临终关怀等为一体的综合服务。
居室卫生:
1、帮助老人早晚整理床铺。
2、每月清洗床单、被套、枕套一次,必要时随时换洗。定期翻嗮被褥;
3、酌情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做好防防寒工作。
4、每日清扫房间卫生,保持整洁。
5、每周清洗茶杯、毛巾、面盆、便器一次,并每月消毒便器一次。
个人卫生:
1、晨起帮助老人漱口、洗脸、洗手、梳头。
2、晚间帮助老人洗脸、洗手、洗脚、洗臀部。必要时做好口腔清洁。
3、定期帮助老人剪指(趾)甲、剃须、理发(请理发师按需有偿服务)
4、定期帮助老人换洗衣裤。(内衣每周、夏季每日一次、外衣每月)
5、帮助老人洗澡、擦身、擦席(夏季每天一次、其他季节每周一次)
6、每日做好大小便护理,勤换布勤洗会阴部,更换衣服,保持清洁。
饮食起居
1、每日送开水,按时为有需要的老人喂饭、喂水、喂药
2、每日加强巡视,注意观察老人的饮食起居、思想精神状况。
3、协助医务人员注意观察老人病情变化,用药反应,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4、视天气和身体状况带老人到活动室活动。
5、定期巡视痴呆老人,预防意外用床护栏、约束带、座椅加绳托等保护
医疗康复护理:
1、医务人员每周大查房一次,医生、护士每天查房3-4次。定时观测生命体征
2、服务人员24小时值班,根据需求提供医疗、临终关怀服务,妥善处理突发意外事件
配套设施:
服务设施:
- 一、硬件设施
居家智能设计:本公寓参照星级宾馆标准及《老年人建筑规范》进行设计建设,院内整体布局设置合理。明亮宽敞,行走方便,适宜老年人居住,有单人间、双人间和三人间,可容纳127位老人入住。房间配备液晶电视、无线呼叫系统、空调、单独卫生间、医用护理床,并安装了监控和消防报警系统。
配套设施完善:本公寓设有医务室、治疗室、护士站、康复活动室、康复健身器材、有两个室外活动区域、浴室、洗衣房,过道及卫生间均为无障碍、人性化设计。地面都采用防滑、防水、防摔的塑胶地板。
- 二、软件设施
职业道德:本公寓成立于2014年4月,负责人从事了多年养老服务工作,在积攒了丰富的养老工作经验下,创办了南京江宁幸福园老年公寓,加强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不断地对护理员进行专业培训,本公寓的护理员都是持证上岗的。严格履行“尊老敬老,以人为本;服务第一,爱岗敬业;遵纪守法,自律奉献”的职业守则,提高服务技能,做到精益求精。
生活照顾:全天24小时贴身服务,保持室内卫生、老年人的个人卫生;保证老年人按时用餐、用药,特别是非自理的老年人;保证每天皮肤护理和口腔护理,针对受压部位进行按摩,定时翻身,防止压疮。
医疗:本公寓设有医务室、治疗室、康复活动区,有资深的医生和护士,提供保健康复服务。
本公寓检查“顺着老年人的心意”的服务原则,让老年人过着幸福快乐的晚年生活,实现老年人颐养天年的生活乐园。祝愿每位老人健康长寿!
入住须知:
- 联 系 人:孙院长
-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桃源路40号
- 网 址:
- 交 通:
- 凡来江宁东山的公交 金箔路的金宝市场站、 东新南路的东新南路站、 上元大街的新医路站、 大街东站 每个站点离本院都不超300米
收费标准:
暂无详细介绍,具体详情请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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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住条件
凡是本人自愿,亲属签字,符合入住条件,能适应集体生活,按时交付有关费用者,均可申请入住。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入住协议书自行终止,请其主动离开养老院。
1)凡是与“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有关系的;
2)患有传染性疾病的、患有精神病、隐瞒病史的;
3)严重妨碍其他老人正常生活的;
4)不按时缴纳入住费用的,拖欠费用超过1个月未交的;
5)无视养老院方规章制度及其他原因不宜在养老院住养的。
入住程序
1、咨询(相互了解、认可)。
2、填写入住申请,初订护理等级。
3、凭老人身份证、户口本、体检证明、照片、监护人身份证签订入住协议,办理入住手续。
4、凭入住通知单交纳押金及相关费用。
5、自带日常生活用品,整理房间床铺,安排老人入住。
6、医生、护士查体,建立健康档案。
7、完成入住手续。
不宜携带入养老院的物品
1)家具、橱柜、电器及宠物等;
2)易燃、易爆、易腐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和设施安全的物品;
3)未经批准不得带入的其他物品。
入住长者外出须知
外出向养老院请假,养老院根据老人的身体及安全情况决定是否准假,并办理请假手续,必须按时回养老院。老人请假外出期间发生的一切事情,养老院方不负任何责任。
养老院内会客须知
1)会客时间:每日上午8:30至下午16:00;
2)来访者须在客服部登记;
3)会客时不得影响其他老人的生活和休息;
4)来访者不允许在老人处住宿。
养老院内就医须知
1)老人在养老院附属医院就诊,如享受当地的医保,按当地的医保规定执行,不享受医保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现金付费;
2)老人患病确需外出治疗的,由养老院通知家属送有关医院就诊,若需住院治疗,相关手续由老人家属或单位负责办理并陪护,如需养老院方在医院陪护,每天支付相应陪床护理费;
3)未尽事宜按医疗改革的有关规定处理。
养老院内就餐须知
餐厅根据季节不同和老人的身体需要,营养搭配,合理排餐,早晚提供各种粥、面点及小菜,午餐提供可口益胃多样化的饭菜,老人可任意选择;还可根据老人需要或医嘱提供不同的软食、流食及其他低糖、低盐等特殊饮食,并照顾不同老人的饮食习惯。
财务保管须知
入住养老院老人不宜携带大量现金及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如特殊情况携带大额现金、贵重物品应委托养老院登记保管,凡私自保管遗失,养老院方不负赔偿责任。
养老院公约
1)爱养老院如家,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养老院各项规章制度;
2)严以律己,宽以待人,相互尊重,团结友爱;
3)禁止宣泄、打骂、搬弄是非,不得干扰养老院内正常的工作秩序和老人的正常休息;
4)不从屋内往外抛弃杂物,保持屋内以及公共场所卫生清洁;
5)爱护公共财物,妥善保管房间配套设施,节约用水、用电;
6)按时交纳各种费用,确保服务准时到位;
7)注重个人文明形象,不发生有损养老院声誉的行为;
8)要服从管理,尊重工作人员的劳动,听从工作人员的善意劝告;
9)不准想工作人员赠送及转借钱物、老人之间不应借贷;
10)患病时要听从医生的治疗及工作人员的安排;
11)注意安全,有事由本人直接告知客服部负责人,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12)不准在养老院内私自组织演讲,宣传迷信以及一切与邪教有关的不文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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