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九如城(宜城)护理院」
机构类型:
医保,公建民营
床位数:
347
地址:
宜兴市宜城街道龙潭西路98号(宜兴市实验中学东侧)
收费:
2500 - 4500
成立时间:
未知
收住对象:
自理,半自理/介助,查看护理分级标准
简介:
- 所在地区: 江苏 - 无锡市 - 宜兴市
- 机构类型:护理院
- 机构性质:公建民营
- 负 责 人:九如城
- 成立时间:2015
- 占地面积:10500㎡
- 建筑面积:12100㎡
- 床位数:347张
- 收住对象: 自理半自理/介助不能自理/介护特护
- 收费区间:2500 - 4500
- 特色服务: 可接收异地老人
服务内容:
护理级别与生活照料服务内容 | ||||||
一级护理服务内容: | ||||||
早晚送开水各一次、一日三餐、督促餐前餐后按时服药、室内卫生清洁、整理床铺、室内通风、床上用品半月清洗一次、根据季节协助长者洗浴;协助长者晨晚间洗漱、端、倒洗脸水、洗脚水、协助修剪指甲、督促老人洗头、理发、洗澡、男性长者剃胡须,便器、痰盂浸泡消毒1次/周。 | ||||||
注:夏季助浴1次/天,冬季助浴1次/周,超出次数另计收费。 | ||||||
二级护理服务内容: | ||||||
早晚送开水各一次、一日三餐、餐前餐后协助服药、室内卫生清洁、整理床铺、室内通风;床上用品半月清洗一次、根据季节协助长者洗浴、协助长者二便排泄,保持会阴部和肛门的清洁卫生;协助修剪指甲、洗头、理发、洗澡、男性长者剃胡须;帮助晨晚间洗漱(按需为长者做口腔护理);协助长者用餐、帮助长者穿脱衣物、起卧、帮助长者更换尿片、倾倒尿液、便器、痰盂浸泡消毒2次/周。 | ||||||
注:夏季助浴3次/周,冬季助浴1次/周,超出次数另计收费。 | ||||||
三级护理服务内容: | ||||||
早晚送开水各一次,定时喂水、帮助一日三餐、餐前餐后服药、室内卫生清洁、整理床铺、室内通风、按需为长者床上擦浴、更换衣物和床单、床上用品半月清洗一次、帮助长者大便排泄;帮助晨晚间洗漱、帮助长者端、倒洗脸水、洗脚水、帮助长者穿脱衣物、起卧、帮助长者加热食物、粉碎食物(流质、半流质饮食)、帮助修剪指甲、洗头、理发、洗澡、男性长者剃胡须、根据季节协助长者洗浴、给长者更换尿片、倾倒尿液、晨晚间口腔护理各一次、为长者定时翻身叩背、预防压疮;便器、痰盂浸泡消毒3次/周。 | ||||||
注:夏季擦浴1次/天,冬季助浴1次/周,超出次数另计收费。 | ||||||
特殊护理服务与失智等级,经院部评估后视具体状况而定。 |
配套设施:
服务设施:
九如城(宜城)护理院设置了专门的医疗区域,设置了放射科、超声室、心电图室、康复室、营养科、诊断室等科室并配备了相应的设备。
九如城(宜城)护理院配备了专业的照护师、医师、护师、社工师、康复师、营养师,为入住长者提供24小时专业的生活照料、医疗照料和精神照料服务。
九如城(宜城)护理院将依托九如城养老集团的雄厚实力,秉承九如城“专注品质养老”先进理念,通过“标准化”、“专业化”和“职业化”的管理和服务,让所有入住长者在护理院享受品质养老生活。
入住须知:
- 联 系 人:杨维
- 地 址:宜兴市宜城街道龙潭西路98号(宜兴市实验中学东侧)
- 网 址:
收费标准:
九如城(宜城)护理院 | ||||||
一、收费标准 | 单位:元 | |||||
护理等级 | 房型 | 价格:/月/人 | 5折优惠总费用 | |||
床位费 | 护理费 | 餐费 | 总计 | 床位费5折 | ||
一级 | 双人间 | 1500 | 1500 | 600 | 3600 | 2850 |
6人间 | 600 | 1500 | 600 | 2700 | 2400 | |
二级 | 双人间 | 1500 | 2100 | 600 | 4200 | 3450 |
6人间 | 600 | 2100 | 600 | 3300 | 3000 | |
三级 | 双人间 | 1500 | 2700 | 600 | 4800 | 4050 |
6人间 | 600 | 2700 | 600 | 3900 | 3600 | |
备注:两人间升级包房(床位费每月加1500元);有边进式浴缸的房间另收100元/月。 | ||||||
二、其他收费标准 | ||||||
其他费用 | 1、医疗备用金5000元/人 | |||||
2、空调费:每年夏冬两季收取9个月的费用,150/人/月 | ||||||
3、一次性生活大礼包费用:1000元/人 | ||||||
4、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费:100元/人/份 | ||||||
个性化服务收费 | 1、胰岛素注射:100元/人/月 | |||||
2、气垫床:5元/人/天(租赁本院气垫)2元/人/天(气垫床自带需充电服务) | ||||||
3、家属住宿:100元/人/天 | ||||||
4、尿不湿、尿垫等其他护理费用自理 | ||||||
三、分级护理标准 | ||||||
一级护理标准 | 日常生活基本能自理,少些行为需依赖他人帮忙的长者。 | |||||
二级护理标准 | 生活行为依赖扶手、拐杖和升降等设施,日常生活需他人帮助的长者;或年龄在80岁以上长者。 | |||||
三级护理标准 | 日常生活依赖他人长者;或思维功能轻度障碍长者;或年龄在90岁以上长者。护理等级的选择,由长者(或家属)提出需求,院方作出评估意见,并得到长者(或家属)的签字认可。 | |||||
注:护理等级是动态的,院方可可根据长者的实际情况(需求)变化进行变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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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住须知
宜兴市九福养老护理服务中心为长者提供全生命周期的持续照料,实现长者不同生命周期品质尊严的生活目标。为方便各位长者及家属了解入住流程后的相关规定,请认真阅读本须知:
一、入住须知
1.入住长者/监护人必须如实介绍自身/长者的身体情况和潜在病情,不得隐瞒。入院前须全面进行体格检查,自查自报、自负责任。
2.入住长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监护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健康报告各一份,到行政处填写 《入住意向信息表》,预约健康评估时间和地点(养老护理服务中心或家中,视长者身体状况而定)。
3.由家属或监护人护送长者来本院办理入院手续,签订《长者住养服务协议书》《入住安全告知书》后方能入住。在入住协议上签字,需要有可靠的担保人(指亲属、子女或单位负责人),担保人必须按照协议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4.长者在入住期间,(长者和家属)须主动配合医疗康复、护理人员的工作,遵守护理院的规章制度。
5.入院时请勿携带贵重物品,院方不提供代保业务,如遇特殊情况须和本院另行协商。如私自委托他人管理,后果自负。
6.入住期间,长者的衣物由本院代为清洗,考虑到每人衣物材料各不相同,避免让长者的衣物受损,本院对以下衣服不负责清洗:(1)羽绒服;(2)丝织品;(3)羊绒制品。
7.在院内不准:私自修改房内的设施,私拉乱接电源。禁止长者使用明火蚊香、电热毯、电炉、电水壶等电器,不准在公共场合抽烟。(本院有指定的吸烟区)
8.入住长者和家属亲友来本院后,必须服从本院的管理,家属亲友不得无故留宿本院。爱护公共设施,如损坏公物由责任人或监护人按价赔偿。
9.入住期间,请勿私自带长者外出。如需带长者外出,须先向养老护理服务中心提交外出申请单后,方可带长者外出。
10.凡入住本院的长者及其家属,请认真细致阅读本须知,不明确的内容向本院工作人员咨询。
二、缴费须知
1.根据长者入住选择的房间、护理级别,收取生活和护理费用。办理退院时,当月不足15天(含15天)的按半个月收费;当月入住16天(含16天)的按全月收费。有特殊服务需求的另行收取特殊服务费。
2.每月5 号前缴纳生活费用,如长者/监护人拖欠费用,视为自行解约,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签约人(监护人)负责。
3.每月交纳的费用,如乙方原因不在护理院内连续住宿10天(含10天)以上的,餐费及护理费按天数退还,床位费和空调费不予退还。
4.首次入住长者,院方提供生活用品,详见《物品领用清单》(喝水杯、防滑拖鞋、梳子、剃须刀及特殊用品由入住者自备),离院时院方提供的物品可带出院外。
5.冬夏两季空调费必须一次性缴纳,每年共9个月(冬季11月~来年3月,夏季6月至9月),如中途退院,当月的不退,其他按整月退空调费。
6.入住时须交需缴纳医疗押金作为长者发病时的应急启用费。离院时按收据扣除费用后无息退款。
三、特别声明: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长者不能入院
1.在发病期间,或患有传染疾病;
2.患有严重精神病,危及到自身或其他入院长者健康安全的;
3.不适应集体生活,入院后发现传染病者必须退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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