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民政厅出台《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方案提出,今年,安徽省将新增800个城市老年社区食堂(助餐点),支持依托养老服务机构等设施增加助餐配餐功能。
方案明确,老年助餐服务要坚持公益定位,相关部门要加强政策和资金支持,优先重点满足失能、独居、高龄、困难等老年人的助餐服务需求;要加强老年助餐价格引导,让老年人得实惠。同时,扶持各类市场主体运营老年助餐设施、开展送餐服务,鼓励社会餐饮企业和企事业单位食堂参与老年助餐服务,为老年人提供更丰富、更多样、更优质的餐品和服务。
方案要求,各地要根据老年人口分布情况和服务需求半径,依托现有街道级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机构食堂、社会餐饮企业等场所,或利用存量资源合理改造设置社区老年食堂。原则上每个街道至少建设1个社区老年食堂。服务对象以老年人为主,可适当兼顾其他人群。社区老年食堂应依法依规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具有相应的消防安全资质,供餐能力在50人/餐以上,就餐面积原则不少于50平方米。
没有条件建立社区老年食堂的,可按照辖区内老年助餐需求,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养老服务站等,因地制宜设置老年助餐点,一般集中就餐人数达到10人以上的场所即可设立老年助餐点。老年助餐点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仅提供取餐服务的除外),设置配(备)餐区和就餐区,面积原则不少于20平方米。老年助餐点应设置在一楼,方便老年人就餐和取餐。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安徽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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