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5月14日消息 据银保监会网站消息,近日,银保监会印发《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支持城市建设和治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继续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鼓励开发具备较强养老功能的金融产品,满足差异化养老需求;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加强对吸纳新市民较多区域和行业的支持,扩大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促进新市民创业就业,助力新市民培训及子女教育。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城市具有不同特征,《指导意见》既考虑银行业保险业服务城市建设和治理的普遍性,也兼顾大中小城市发展的差异性。《指导意见》强调,要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因城施策,认识、尊重、兼顾不同城市的区域特征、人口发展、资源禀赋、产业结构、功能定位、文化特色等,有针对性、有侧重地推动工作,科学选择支持重点,合理配置金融资源。
上述负责人介绍,《指导意见》围绕建设宜居、创新、智慧、绿色、人文、韧性城市要求,致力于满足人民对居住、消费、健康、文化、就业等多领域的金融需求,以及对城市绿色生态、智慧运行、安全保障等方面的要求。主要措施包括:一是聚焦人民对物质文化、健康安全、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强化工作举措,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二是支持城市功能完善和生态修复,助力城市绿色化、智慧化发展,提高城市建设和治理水平;三是服务实体经济,立足城市比较优势,以服务小微企业、特色产业、新市民、城乡融合及科技创新为重点,增强城市发展动能。
《指导意见》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增加对养老、托育、家政、餐饮、住宿、零售、文化、旅游、体育等领域的有效金融供给;继续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鼓励开发具备较强养老功能的金融产品,满足差异化养老需求;督促银行保险机构严格落实城市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主体责任,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建设,充分披露金融产品和服务信息,持续优化消费投诉处理,积极参与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
《指导意见》鼓励银行保险机构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民生工程以及现代化物流体系、便民生活圈网点、步行街改造提升、城市停车设施等提供金融支持,保障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加大支持城市发展的节能、清洁能源、绿色建筑以及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绿色建造示范工程、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等领域,大力支持气候韧性城市建设和气候投融资试点;鼓励银行保险机构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开拓创新,加大对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固体废弃物处理、建筑垃圾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大气污染防治、新能源汽车和机械推广等环保领域的支持力度。
《指导意见》引导商业银行通过单列信贷计划、实施内部转移定价优惠、提高普惠金融绩效考核权重、落实不良容忍度和尽职免责规定等方式,进一步完善城市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业化机制;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加强支持符合城市发展实际的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大力支持重点生态功能区、农产品主产区发展绿色产业,鼓励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前瞻布局未来产业;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加强对吸纳新市民较多区域和行业的支持,扩大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促进新市民创业就业,助力新市民培训及子女教育;支持保险资金、符合条件的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依法依规投资面向科技企业的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
上述负责人表示,《指导意见》要求在支持城市建设和治理相关业务过程中,持续加强风险管理,严守风险底线。强调银行保险机构要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坚持审慎合规经营,坚决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同时,要求强化对相关情况的跟踪了解,适时调整完善工作措施。
关于文件的贯彻落实,《指导意见》要求统筹安全和发展,引导银行保险机构根据比较优势和经营发展战略,找准自身定位,加大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形成错位竞争、优势互补的金融服务体系,为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支撑。同时,要求银行保险监管部门同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强化协同合作,促进信息对接共享,加强经验交流互鉴,为银行保险机构参与城市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有效推动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编辑: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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