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老年人吃上“暖心饭”,北京市已发展1000多家养老助餐点。15日,北京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加强养老助餐服务“保基本”能力,北京将提高市场化、便利化、多样化水平,重点解决失能、失智、高龄等老年人吃饭不便问题。其中,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就餐可享受5元优惠。(5月15日中国新闻网)
随着经济社会的转型和城市群众生活方式的转变,全社会正面临家庭养老功能日益弱化问题,社区养老、居家养老成为一种必然趋势。基于此,北京建立养老服务驿站,开展助餐服务,逐步实现助餐点街镇全覆盖,让老年人吃上免费或优惠的“暖心饭”,可以说这是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的一种深度融合,将会成为公共养老的一种新模式,即“共享养老”模式。
然而,对于“共享养老”模式的具体管理,目前还没有相关的法律规范。当遇到涉及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饮食安全责任的认定和争议解决方式等方面的问题时,到底应该适用哪一套办法,目前仍不明确,这为“共享养老”可能产生的法律纠纷埋下了隐患。可见,从长远来看,虽然“共享养老”是一种群众自愿、政府扶持、社会参与的良性发展模式,但如何整合更多社区资源为老年人提供优质服务,如何为社区的“共享养老”模式提供体系化、制度性支撑,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北京出台《关于提升北京市养老助餐服务管理水平的实施意见》,显然具有示范意义。
换言之,养老助餐点,更是“共享养老”示范点。首先,必须将养老服务驿站助餐点及“共享养老”新模式,纳入公共养老服务体系。一方面,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完善“共享养老”设施配套建设,强化社区医养结合,落实老年人相关补贴制度,着重解决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等问题。另一方面,尽可能实现政府购买社工上门服务,加大政府性服务的覆盖面,并与无偿服务的志愿者实行良性互动,为老人提供助餐、助洁、助浴、助医等服务,让更多独居老人得到及时照应和帮助。特别是,推动“共享养老”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进行日常的指导、检查、考核、评优、奖励等,不断完善和提升“共享养老”模式,使其健康有序发展。
免责声明:我们注重分享,文章、图片来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如有异议,请告知小编,我们会及时删除。
依据《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第12条,《信息网络传播权力保护条例》第14条/23条,即“避风港原则”,本文中部分图片及文字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行为请及时联系客服删除,本网不对内容传播行为承担行政法律责任。不承担与著作权或相关权有关的信息审查义务。
本文地址:养老助餐点,更是“共享养老”示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