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丰富第三支柱养老金融产品供给,银保监会正在会同人民银行研究推出特定养老储蓄业务试点。消息一出,立刻成为个人养老业务上的新焦点。
“新产品没有那么快推出,还要再等一等。养老储蓄类的产品银行一直在售,但新产品的培训还没有消息。”5月17日,工商银行北京某支行的一位客户经理告诉记者。
四大行人员暂未收到消息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金融机构的商业养老金融业务发展提速,并立刻成为焦点。
5月10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规范和促进商业养老金融业务发展的通知》,支持和鼓励银行保险机构依法合规发展商业养老储蓄、商业养老理财、商业养老保险、商业养老金等养老金融业务。
5月13日,银保监会相关人员在通气会上表示,为进一步丰富第三支柱养老金融产品供给,银保监会正在会同央行研究推出特定养老储蓄业务试点,拟由工、农、中、建四家大型银行在部分城市开展养老储蓄试点。单家银行试点规模初步考虑为100亿元,试点期限暂定一年。
记者近日调查获悉,北京和上海的四大行机构人员还未收到与养老储蓄相关的消息,并表示新产品还需要经过研发部门,需要一段时间才能落地,对于选择哪些城市试点也仍待考量。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四家大型商业银行机构网点多,线上线下服务渠道丰富,存量客户群体庞大,在四大行率先进行养老储蓄试点,有助于更好地满足具有养老储蓄需求的居民需求,最大限度地方便更多的居民办理养老储蓄业务。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试点的特定养老储蓄业务兼顾普惠性和养老性,产品期限长、收益稳定,本息有保障,可满足低风险偏好居民的养老需求。
虽然是储蓄产品,但养老储蓄有不少创新之处,定期存款除整存整取外,还包括零存整取、整存零取、定活两便、存本取息、通知存款以及大额存单等,而养老储蓄只有整存整取、零存整取和整存零取三种类型。
在时间方面,普通定存期限有3个月、6个月、1年、2年、3年和5年期,养老储蓄只有5年、10年、15年和20年四档。
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曾刚表示,目前银行储蓄没有长达15年、20年的产品,特定养老储蓄产品定价具有一定难度。如果回报太低,老百姓可能不愿意存,但如果回报太高,又受制于资产端的回报,会超过养老理财产品收益。
光大证券金融业首席分析师王一峰在研报中提出,养老储蓄作为特殊品种存款,为低风险偏好客群增加一种本息有保障的投资选择,但预估象征性意义大于实际效果,该产品规模增长空间可能不大。主要是因为银行体系资金本身具有“借短贷长”的特点,长期限的养老储蓄降低了存贷期限错配,但由于很难提供对应高收益资产,预计长期养老储蓄的收益率也很难显著提高;同时和其余养老产品相比,养老理财、养老目标基金、养老保险可以有更灵活的配置范围,用来增厚收益,特别是对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可以较大。
此外,还有业内人士分析,根据养老储蓄普惠性特点,很可能采用靠档计息方式,对提高储户的便利性、收益性和流动性具有极大帮助。
养老储蓄驶上“快车道”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全国已有16只养老理财产品发售,16.5万投资者累计认购420亿元。截至今年4月末,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承保保单合计12万件,累计保费近9亿元。其中,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等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投保超过1.5万人。
作为养老保险三支柱体系中的第三支柱,养老储蓄作为产品之一被频频提及。早在今年3月2日,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就透露,养老储蓄试点即将启动。3月4日,银保监会、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支持商业银行研究养老储蓄产品,探索开展养老储蓄业务试点。
养老储蓄作为特殊品种存款,具有保本保收益的特点,为老年人群和低风险偏好客群提供新的选择。对于养老储蓄等商业养老金融业务的后续发展,董希淼建议,可以在试点的基础上,尽快总结试点经验教训,适时增加试点产品规模,并将试点扩大到其他大型银行和中小银行,以更好地满足公众对养老储蓄的需求。
银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下一步,银保监会将加强调查研究和业务监测分析,及时评估总结试点成效和经验,完善商业养老金融产品业务规则,持续强化监管。同时,不断深化商业养老金融改革,持续开展养老金融消费者教育,规范和促进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发展,使改革成果惠及更多人民群众。
记者 | 曹韵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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