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记者从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可缓缴至2023年底。
为落实中央、省、市有关要求,助力稳市场主体促进保就业,今年,郑州市社会保险继续实施一系列阶段性、组合式稳就业保民生政策,进一步加大援企稳岗、兜底保障力度,切实助企纾困稳岗位,更好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支持举措具体为“降、缓、返、补”四个方面:
降,即延续执行降低社保费率政策。失业保险企业缴费部分由1%降为0.7%,工伤保险在原执行费率基础上降低50%。执行期限延续至2023年4月30日。
缓,即加大缓缴社保费力度。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和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特困行业的参保企业,实施暂缓缴纳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政策。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3个月,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职工社保权益不受影响。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可缓缴至2023年底。
返,即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大型企业按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将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由2021年返还60%提高至90%。今年将采取“免申即享”的经办模式,无需企业提供申请材料,返还资金直达企业账户,对没有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资金将直接返还至税务部门提供的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
补,即发放技能提升补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保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一年以上。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3次。
以上四项政策,测算将惠及25.3万家企业、 职工313万人次,降缓返补社会保险费近32亿元。(记者 李林 陈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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