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索寒雪 北京报道

2022年养老金总体上涨4%,多省已经下达了工作方案,要求上调养老金,并在7月底前,将补发的和当月的养老金发放到位。

“我们已经通知退休人员,从7月开始,统筹内和统筹外的养老金都上涨了一些,有的地方还补发了前6个月的上涨部分。”黑龙江一位养老部门工作人士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退休职工已经知道自己上涨养老金的具体数额了。”

今年5月,人社部、财政部联合下发通知,明确从2022年1月1日起,为2021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21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

保障养老金足额发放

受疫情影响,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特困行业实行阶段性的缓缴养老保险政策,因此,社会各方面很关心养老保险基金发放的问题。

不久前,人社部副部长李忠回应:“我在这里可以明确表示,养老保险基金运行总体平稳,能够保证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人社部和财政部联合下发通知,明确从2022年养老金上涨4%。

一位养老金发放部门的工作人员向记者出示了养老金上涨的统计表格。该表格分为统筹内上涨退休工资明细和统筹外上涨工资明细,前者的数额高于后者。

该统计表中,同一单位的退休职工,每月上涨退休金数额差距不大,退休职工之间每月上涨的工资差距在几十元之间。按照相关的政策计算,从2022年1月1日开始上涨退休金,7月共计补发7个月的差额,每人共计补发约千元。

人社部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10.4亿人、2.33亿人、2.86亿人。

人社部表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实施,制度运行平稳。加大全国统筹调剂资金对基金困难省份支持力度。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切实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

人社部下一步工作将继续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配套政策,制定2022年调剂资金调拨方案并做好资金调拨工作,进一步统一规范各省养老保险政策,并指导各地落实社保帮扶政策,确保困难人员、退捕渔民等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推动各地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在上半年经济形势复杂的情况下,各地能够保障养老金足额发放并上调,并不容易。

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金贤东描述上半年经济形势,“前两个月我国经济开局良好,3月下旬受疫情反弹和乌克兰局势等超预期因素冲击,经济下行压力陡然增大。各地区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明确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实施稳经济大盘各项政策,取得积极成效。5月下旬以来,我国经济运行持续企稳回升,积极因素不断增多。”

李忠在今年4月曾透露,几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超过6.7万亿元,有较强保障能力。中央财政对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力度在持续加强,2021年养老保险的财政补助近9000亿元,今后还将持续加大力度,并且重点向西部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倾斜。

各省将推个人养老金制度试行城市

另一项关于养老问题的重要政策就是个人养老金的推进。

今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出台,对我国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具有标志性意义。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推进实施,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养老保险需求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人社部近日表示,将会同相关部门制定配套政策,确定个人养老金制度试行城市。

“建立个人养老金将选择部分城市先试行。” 人社部养老保险司司长聂明隽曾向记者表示。

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试行城市是各个省来上报名单的。”

《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指出,将推动发展适合中国国情、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

专家预计,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将承担资本市场重要角色。

“人社部和有关部门将尽快发布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和其他配套文件,进一步明确细化操作规程和参与标准,不仅让参加人看得懂、会操作,也让市场机构更加充分了解规则,积极参加。同时,精心组织部分城市先试行一年,总结经验以后再逐步展开。”聂明隽曾向记者表示。

(编辑:孟庆伟 校对:翟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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