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启动老年人意外伤害险投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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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南昌市召开全市老年人意外伤害险培训工作会,全市各县(区)老龄办和各乡(镇、街道、管理处)社会事务办相关负责人160余人参加培训。借助此次培训,南昌市全面启动省级民生工程——老年人意外伤害险的投保工作。
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南昌市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主要分为两种。一是政府出资投保产品,承保对象为具有南昌市户籍,且年满60周岁及以上城乡特困人员中的老年人、重点优抚对象老人和除前述两种对象之外的年满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全市约有近40万人);二是老年人自愿购买产品,承保对象为常住在南昌市行政区域内60周岁及以上身体健康的老年人(5类及以上职业不属承保范围)。南昌地区承保公司是省老龄办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的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保险责任范围包括老年人在生产、生活的各种场所,包括在居家生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参加公共场所活动、入住养老服务机构、外出旅游时发生的各种意外伤害事故。
根据会议部署,南昌市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除城乡特困人员中的老年人、重点优抚对象老人)可在3月10日至3月31日期间,本人或委托亲属携带老年人身份证原件到常住地村(居)委会办理投保登记手续,并交纳1元保费。4月25日至4月30日,完成投保登记的老年人本人或委托亲属携带老年人身份证原件到常住地村(居)委会领取个人保险告知单。自愿购买意外伤害险产品的老年人(含政府出资承保对象)可直接向承保公司咨询、购买。
为切实保证全市所有老年人知晓此项民生工程,让惠民政策发挥更好效果,市老龄办还联合承保公司印制7000张《关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险工作的通告》,将在3月10日前在全市各村(居)委会张贴,每个村居委会张贴不少于3张。《通告》中将具体介绍保险产品、承保责任、政府出资投保对象登记投保和出单手续等,方便老年人更全面的了解省级民生工程——老年人意外伤害险,做好登记投保手续。
据悉,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是我省、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医疗等方面社会风险,推进养老服务业和现代保险服务业融合发展的客观需要。目前,我省、市主要采取广大老年人自愿购买为主与政府对相关老年人购买为辅的方式,动员老年人本人或家庭成员自愿购买保险,鼓励社会组织、爱心人士捐资为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倡导企业事业单位为退休人员统一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以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支持、社会捐助、个人自费投保相结合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形成政府、社会、家庭、个人应对风险合力,提高老年人及其家庭抗风险能力,减少因老年人意外伤害引发的矛盾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