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转型升级 打造康养中心——福建省沙县乡镇敬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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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福建省沙县针对乡镇敬老院建设投入不足、管护不到位、入住率低、无法满足乡村养护需求的状况,县委、县政府制订出台《沙县乡镇敬老院运营管理实施方案》,采取社会化运营、拓展养老服务内容、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等措施,对全县乡镇敬老院进行升级改造,转型升级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在满足特困人员供养的同时,向社会提供养老服务,努力打造全国乡村养老服务标杆,全县10所乡镇敬老院入住216人,入住率达52%,预计到2019年入住率可达70%以上。
着力实施社会化运营
沙县现有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4.3万,占全县户籍人口的16.2%。其中,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7100人,农村空巢老人3900人,乡村养老结构性需求凸显。为有效地解决这一突出矛盾,沙县积极实施乡镇敬老院社会化运营。全县10所乡镇敬老院先后由三明幸福庄园、上海邻鹿康护专业养老机构承接运营,运营期限20年。乡镇负责无偿提供敬老院场所,完善水电路、周边环境等配套设施;养老机构负责对经营场所进行消防和适老化改造,添置运营设施设备;县民政局组织敬老院安全鉴定和消防验收,落实特困人员购买服务政策,开展养老服务质量考核。10所乡镇敬老院共投入改造资金1500万元,今年9月已投入运营。乡镇敬老院在优先确保特困人员供养需求的基础上,拓展机构养老、短期托养、日间照料等服务功能,满足农村失能、失独、空巢、高龄等老年人服务需求。
着力拓展养老服务内容
转型升级后的乡镇敬老院定位为乡镇老年服务中心,以此为平台,逐步融合各项养老服务,延伸服务范围。养老机构将现有敬老院场所对社会老人开放,将养老服务向农村居家老人、农村幸福院、乡村老人活动中心延伸,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邻鹿康护介入“老人餐”加工配送、全县农村完全失能老人护理等业务,幸福庄园着手老年人专用服装设计制作、老年中医理疗康复等产业。依托乡镇敬老院多点布局优势,养老机构开展连锁化、多元化经营,拓展了乡村养老服务内容,促进养老机构健康发展。养老机构开展加餐陪护、理疗康复、家属视频等个性化服务。
着力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全面更新服务设施。养老机构按适老化标准进行改造,配备了智能护理床、洗澡机、电梯、扶手、电视、一键呼叫等设施,实现高效、人性化照护,兼顾隐私管理。养护人员配齐配足。每个敬老院按管理、护理、后勤的标准要求配齐管护人员,护理人员统一接受培训和实践锻炼,养老机构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护理员的平均工资为每月3500元。优化周边设施环境。以乡镇为主体,民政适当补助,积极优化完善敬老院周边设施环境。陆续建成停车场、休息亭、菜园子等户外设施,突出花化和景观打造,增强敬老院的舒适度和宜居度。提升健康服务水平。在院内建设休闲活动场所,添置文化娱乐设施。成立“乐龄学堂”,每周开展一次入住院民、热心人士参与的文娱活动;植入“老乐汇”项目,利用老年人的闲暇时间,在动手游戏中增强老人活力、增加老人收入;与乡镇卫生院开展健康医疗合作,医生每周定期坐诊、巡诊。随着敬老院养老服务质量的提升,原有在机构养老不体面的传统观念逐步转变,许多社会老人及家属陆续接受了机构养老。如沙县富口镇敬老院已入住20人中有8名社会老人,社会老人达40%。幸福庄园承接的沙县福利中心、高砂镇敬老院入住率均已过半,实现良性循环。
着力加大保障力度
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人员全部集中供养,由政府统一购买服务。除特困供养金(每月1100元-1500元)交付养老机构外,县乡财政按6∶4的比例每人每年补助机构5800元;对低保户、贫困户入住养老机构的,纳入救助、扶贫范围,每人每年救助6000元-10800元;对入住的其他社会老人,每人每年落实2000元的床位补贴。对低保户、贫困户等弱势群体护理费、伙食费再适当打折,养老机构在开拓市场阶段,全部免除入住床位费,通过这些政策叠加,尽量让有需求的老人住得起。同时,采取每个乡镇敬老院增设一名公益性岗位,县财政代付养老服务保险,优惠减免水电开支,平衡托底保障与社会化运营的矛盾,有力地保障了乡镇敬老院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