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突出五项重点抓好第五轮敬老模范乡(镇)创建工作
导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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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各司其职、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志愿者积极参与的创建工作运行机制,把创建工作纳入党政议事日程和目标管理。建立健全上下联动、横向互动组织体系,由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制定敬老模范乡(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及其创建标准;县(区)政府统筹协调,督促各相关部门切实履职尽责,合力推进敬老模范乡(镇)创建工作。
突出协同联动。坚持县级敬老模范村(社区)创建先行,市级敬老模范乡(镇)与省级敬老模范县(区)同步推进的原则,以乡(镇)为单元,以村(社区)为基本细胞,进一步细化创建活动方案和具体措施,建立敬老模范创建工作协同联动机制,让敬老模范创建活动实现层级联动。
突出经费保障。各县(区)切实将敬老模范创建工作经费列入每年财政预算,保障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县、乡两级分别成立敬老模范乡(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明确责任分工。
突出督查落实。建立敬老模范乡(镇)创建工作考核评估体系,由老龄委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敬老模范创建工作,老龄办及时跟踪创建工作的进度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建立健全敬老模范乡(镇)创建工作动态管理机制,推动敬老模范创建活动制度化、常态化,健康持久地开展,不断提升敬老模范乡(镇)的创建水平。
突出特色培育。围绕创建敬老模范乡(镇),积极探索推行基层老年协会、老年体协、老年学校“三块牌子一套人马”的运行机制,全面兑现落实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政策逐步延伸,精准扶贫老人全部纳入保障政策“兜底”,组建由村(社区)干部、党员、医务人员和老年协会会员参与的老年服务队,让农村留守老人随时有人探访、有病及时治疗、有难及时解决,进一步增强老年人的幸福感和获得感。(省老龄办,巴中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