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龄津贴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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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龄津贴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龄津贴。
二、办理依据
1.《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3年7月1日修订);
2.《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为全省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的通知》(鲁民〔2013〕64号)。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审批单位:各县(市、区)民政局;
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
四、办理条件
具有德州市户籍,80-99周岁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贫困老年人。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按照《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文件规定执行。
五、申请材料
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低保证(证明)、申请表及受理单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
六、基本流程
个人申请——社区审核——乡镇(街道)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查、审批——资金发放。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九、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
(二)电话咨询:
德州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2687207;
德城区民政局:2671703;
陵城区民政局:8261335;
禹城市民政局:7360513;
乐陵市民政局:6661015;
宁津县民政局:5218513;
齐河县民政局:5337126;
临邑县民政局:4362621;
平原县民政局:8107371;
武城县民政局:6765523;
夏津县民政局:3269610;
庆云县民政局:3281611;
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管理部:2561797;
运河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2693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