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拟全市推广居家养老失能险 政府将补贴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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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法晚联合报道 2017年8月5日上午,第六届中国国际养老服务业博览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主题论坛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目前海淀区开展居家养老失能护理互助保险试点,条件成熟将向全市推广。
在论坛上,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互动业务部总经理助理齐维珊对海淀区居家养老护理失能互助保险案例进行了详细的解读,他表示希望搭建政府、保险公司、社会、个人共同参与养老服务的制度框架,提供失能等级的评估、照护服务、健康管理等服务,解决养老问题中的长期护理保障与服务问题。
失能护理互助险海淀试点进展顺利
上个月,海淀区政府与人保寿险合作推出了海淀区居家养老失能护理互助保险试点项目,并正式向社会发布实施。
此前,市政府发布《关于培育扩大服务消费优化升级商品消费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指出,全市还将支持西城、朝阳加快推进国家级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支持海淀区开展居家养老失能护理互助保险试点,条件成熟向全市推广。对此,齐维珊也表示,目前海淀区居家养老护理失能互助保险试点进展顺利,未来将全市推广。
北京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养老消费需求大。未来将扩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消费,支持社会力量建设、运营养老照料中心、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等专业养老机构,规范居家养老入户服务内容和标准。
此外,还将强化养老服务消费保障,扩大高龄、失能等老年人长期护理补贴试点区域范围,规范养老助残卡的发放和管理。还将放宽养老服务市场准入条件。
保险分三档为参保人提供相应的照护服务
齐维珊在介绍时表示,长期护理互助保险覆盖具有海淀区城乡户籍且年满18周岁(在校学生除外)以上的居民以及在海淀区行政区域内各类社会组织工作的具有北京市户籍的人员。参保人按不同年龄段实行差别化缴费,一次性缴纳全年度保费。政府按不同年龄段缴费额度的20%予以补贴。农业户籍由乡镇财政给予一定支持。55岁以上享受低保的家庭、生活困难补贴的个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由政府全额负担保费。个人连续缴费不低于15年,财政补贴不超过15年。
“以日常基本生活中吃饭、穿衣、睡觉、如厕四项基本生活能力为标准,海淀区建立起全新的失能标准。”齐维珊表示,参保人达到规定的失能标准,申请享受保险待遇时,居家养老失能护理互助保险将以“实物”的形式,按轻度失能每月900元、中度失能每月1400元、重度失能每月1900元为参保人提供相应的照护服务。参保人未享受失能护理互助保险待遇即身故时,个人账户可由参保人的受益人继承或享受其他待遇。
低保、特困、失独等老人优先享受
据介绍,海淀区居家养老失能护理互助保险为参保人员提供居家、社区、机构以及其他共4大类20项失能护理服务。本着保基本、兜底线的原则,在试点期间,为保证制度有效运行、积累经验和数据,参保的城镇低保、特困、失独、独生子女伤残家庭以及百岁老人、特殊贡献老人、失能等级达到中度和重度的参保人,可优先享受护理保险服务和待遇,其余人员将在试点过程中逐步纳入。
据了解,居家照护服务包括居家服务、居家护理、居家康复、辅具购买及居家无障碍环境改造、老人餐饮服务、紧急救援系统6项。社区照护服务包括日间照料、康复护理。机构照护服务则是指独居孤寡失能老人经申请后,在定点照护服务机构中接受长期照护服务,超出护理保险支付额度的部分由个人按机构规定承担。其他照护服务包括家庭互助服务、临终关爱服务和精神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