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老年人助餐点建设、服务标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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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市质监局正式批准发布《老年人助餐点建设规范》和《老年人助餐点服务规范》两项地方标准,填补了全省乃至全国老年人助餐点建设和服务地方标准的空白。
这两项标准由高港区市场监管局牵头,高港区民政局、刁铺街道界牌社区协作起草,市民政局提供行业技术指导,经市质监局评审通过。
食品处理区有1.5m以上墙裙
食品原料清洗池分类设置
《老年人助餐点建设规范》规定:加工经营场所面积一般不少于50平方米,并符合国家规划、消防、环保等有关部门的相关要求;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
内部应设置与食品供应方式、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处理区、就餐区和非食品处理区。粗加工、切配、烹饪、主食制作、餐用具清洗消毒、备餐等加工操作场所以及食品库房、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的设置与食品经营类别、项目和规模相适应,符合分类要求。
就餐区应能同时容纳城市社区20人(农村10人)以上同时就餐。
食品处理区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场所墙壁应当有1.5m以上的墙裙,墙裙光滑、不吸水、浅色、耐用和易清洗;门、窗装配严密,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设有易于拆洗且不生锈的防蝇纱网,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能自动关闭。应分别设置与加工品种相对应的食品原料清洗水池(可分为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等),餐用具清洗消毒专用水池使用不锈钢或陶瓷等不透水材料、不易积垢并易于清洗。
就餐区餐厅应配置餐桌椅、餐具、冰箱、空调、微波炉、洗手池、紫外线消毒灯、消毒柜及公用餐具保洁柜、保温设施、安全疏散标识、灭蝇灯、灭火器等,有条件的助餐点可安装电子监控装置及红外线探测报警器。统一使用配餐容器;设专供存放消毒后餐用具的保洁设施,标记明显。
食品来源可追溯
食品留样48小时
《老年人助餐点服务规范》明确,助餐服务人员应具备以下从业条件:身体健康并持有有效健康证明;经过相应的职业技能培训;尊敬老年人,富有爱心;知晓养老助餐服务的全过程,熟知本职工作;了解食品安全、营养的基本知识,知晓老年人的生理特点,能够结合老年人个性化膳食营养需求和饮食禁忌为老年人制定食谱。
服务形式包括集中供餐、食品配送两种形式。集中供餐服务应做到:在醒目处公示助餐服务时间、服务须知等,保持内外环境及餐桌整洁,餐具须每餐消毒1次;集中用餐时间一般不少于1小时,老年人就餐过程中工作人员不得离开餐厅,并为老人提供细致、周到、亲切服务;注意观察老年人用餐安全,发现异常及时处理。食品配送服务应做到:使用具有统一标识的送餐设施将食品送至助餐服务对象手中;送餐途中确保食物的卫生、清洁、保温。送餐工具应定期清洗消毒;送餐时核对助餐服务对象的姓名、菜品及数量,确定无误后签收,服务时礼貌、周到、细致。
食谱制定方面,应当根据助餐服务对象身体特点和时令季节变化,考虑到老年人的饮食习惯和禁忌,做到每周有食谱、荤素搭配、营养丰富、合理均衡。能够根据助餐服务对象意愿和需要为助餐服务对象制定个性化食谱。
应当到正规市场去购买食品,确保食品来源的可追溯性,食品质量应当把关,确保选购新鲜、优质食材。建立并落实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验收制度,由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台账记录和保管工作,保障食品安全。
食品加工操作过程应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食品加工过程应做到生熟分开,烧熟煮透,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从烹饪结束到食用时间控制在2小时内。
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留足100克,留样食品必须放入专用留样冰箱内,在5℃左右的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
“过去由于没有统一规范,老年人助餐点建设、服务缺乏统一标准,助餐点往往各做各的,容易出现建设标准不高、服务不到位的情况。”市质监局标准化处处长张荣说,老年人助餐点建设和服务两项地方标准的出台,可以让老年人助餐点建设、服务有章可循,提升老年人助餐点的建设和服务水平,让老年人吃得营养、吃得舒畅,享受更为优质的助餐服务。
据了解,目前我市有老年人助餐点382个,今年计划再建186个老年人助餐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