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救助标准 发放养老补贴 创新社区治理——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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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救助标准 发放养老补贴 创新社区治理——辽宁省辽阳市民政局开展“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纪实

今年初以来,辽宁省辽阳市在贯彻落实省市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中,紧紧围绕中心任务,以保障民生底线、紧贴民生需求为工作主线,扎实开展各项专项行动落实。

提高救助标准

抓好保障困难群体的兜底工程

“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标准平均提高5%以上”是年初省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中确定的民政绩效考核指标任务之一。对此,辽阳市民政局积极发挥局领导班子的带头示范作用,局领导班子带领机关业务人员多次扑下身子深入基层村(社区)委会、走进低保和特困保障对象家中进行调研,摸清底数,以市政府办名义制定了《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对全市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进行了提高。新的保障标准已于7月1日开始执行。

调整后,该市白塔、文圣、宏伟、弓长岭、太子河五个城区低保供养按照现行标准提高5.5%,即由月人均551元提高到581元。辽阳县、灯塔市城市低保按照现行标准提高10%,即由月人均457元提高到503元。农村低保按现行标准提高7.5%,即由月人均334元提高到359元。城市特困供养标准按城市低保标准1.3倍确定,即白塔、文圣、宏伟、弓长岭、太子河五个城区特困供养标准每人每年9063元,辽阳县、灯塔市城市特困供养标准每人每年7846元。农村特困集中供养标准保持不变,农村特困分散供养标准提高32.7%,即由每人每年4219元提高到5600元。

建立养老补贴制度

抓好为高龄老人服务的惠民工程

今年初,辽阳市政府在落实省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中,把深入实施养老服务惠民工程、让广大老年人受益列入全市的专项行动。对此,辽阳市民政局依据《关于建立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的通知》,对低保、低收入家庭中80岁以上高龄老人和60-79岁失能半失能老人按每人每月50元发放养老服务补贴。统计显示,全年符合补贴条件老人共计7180人,需补贴资金430.8万元,他们采取市、县(区)配套的办法加强补贴政策落实。按市级以上财政承担40%计算需拨付补贴资金172.32万元,目前已拨付到位。同时,积极申报全国第三批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经民政部、财政部组织专家评审,该市被确定为全国第三批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

发放养老运营补贴

抓好民办养老机构的服务工程

“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是省、市政府同时确定的专项行动。经过缜密调研,市民政局结合实际提出了落实方案。

首先建立了民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制度。会同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印发〈民办养老机构建设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2017年1月1日以后,符合《辽宁省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实施细则》规定的设立条件,并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依法办理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手续、建成并正式运营,老年人入住率达到30%以上、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要求,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民办养老机构(含租用期限在5年以上的),新建机构每张床位一次性补助3000元,最高不超过60万元,改扩建养老机构新增床位每张床位一次性补助1500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其次是提高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标准。会同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提高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标准的通知》,将补贴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130元,提高到自理老人每人每月160元,失能、半失能老人每人每月200元。最后,在白塔、文圣、宏伟、弓长岭、太子河五个城区试点开展城镇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购买服务,会同市财政局下发了《辽阳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实施办法(试行)》。同时,建立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毕业生到养老机构入职奖补制度,会同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辽阳市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毕业生到养老机构入职奖补办法 (试行)》,对符合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卫校、中医学校、职高)的毕业生入职养老机构分别给予2万元、1.5万元、1万元奖补。

创新社区治理

抓好社区治理能力的提升工程

辽阳市民政局在工作中坚持从社区治理能力提升出发,实施“两个提升”工程。一是实施社区工作者素质提升工程。与辽阳职业技术学院共同研究制订年度社区工作者培训实施方案,利用社区学院对全市村委会班子成员进行集中开班培训。二是实施社区工作者生活补贴提升工程。印发了《关于提高城市社区工作者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进一步提高了城市社区工作者的生活待遇。社区工作者生活补贴实行“三级”职务职级制,即高级(社区书记、主任级)、中级(社区副书记、副主任级)、初级(社区委员级)。各职级月工资补贴标准为:高级2850元、中级2650元、初级2450元。5月底前白塔、文圣、宏伟、弓长岭、太子河五个城区的社区工作者生活补贴提升已全部调整到位。同时,积极打造“智慧社区”建设工程,确定了文圣区滨水花园社区、阳光社区等8个社区为“智慧社区”建设示范社区,使之形成政务高效、服务便捷、生活智能的社区生活新业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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